本頁位置: 首頁新聞中心法治新聞

男子舉報官二代被拘 警方:被舉報者母親未施影響

2010年12月02日 02:58 來源:新京報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據(jù)新華社電 2日零時許,寧夏吳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華社記者通報,決定糾正利通區(qū)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鵬錯案,并處理了有關責任人。

  通報說,今年11月23日,吳忠市利通區(qū)公安分局以涉嫌誹謗罪對當事人王鵬實施刑事拘留,案件發(fā)生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熱議。吳忠市委、市政府認為,新聞媒體和網(wǎng)絡的關注報道,以及法律專家和網(wǎng)民關注、評述刑事拘留王鵬事件,是積極主動監(jiān)督國家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一種具體表現(xiàn)。市委、市政府責成吳忠市有關部門對利通區(qū)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王鵬案進行了依法審查。審查結果認為,利通區(qū)公安分局在辦理王鵬案件中存在過錯,將本應屬于自訴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訴案件辦理,屬于錯案。

  據(jù)介紹,吳忠市公安局決定,利通區(qū)公安分局以涉嫌誹謗罪刑拘王鵬,使用法律不當,是一起錯案,予以依法糾正,立即解除對王鵬的刑事拘留。吳忠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對處理本案件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長、利通區(qū)區(qū)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利通區(qū)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何澤祥予以免職;責成利通區(qū)區(qū)委對負有分管責任的利通區(qū)公安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汪紅東予以免職;責成有關部門對涉及本案件的相關事宜作進一步調(diào)查。

  又訊 (本報記者孔璞)昨晚,記者從當?shù)鼐阶C實,王鵬已被釋放。據(jù)稱,公安機關撤銷此案后,有可能轉(zhuǎn)為刑事自訴案件,由法院受理。

  昨天上午,寧夏人社部門向媒體展示了馬晶晶2007年試卷的復印件,稱王鵬舉報公務員招考作弊是無稽之談,亦不存在改分數(shù)之事。

  【警方回應】

  是否刑拘王鵬吳忠警方曾有分歧

  利通分局一民警稱,“公民權益受侵害而不能自保,警方不能無動于衷”

  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警官告訴記者,馬晶晶連續(xù)幾年來到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報案,控訴王鵬的匿名信給自己和家庭帶來的傷害。每次接警員都告訴他,誹謗是自訴案件,請找法院起訴,馬晶晶只得失望離去。

  “去法院起訴對他不公平”

  “這件事情如果通過法院起訴來解決,馬晶晶需要搜集大量證據(jù),這非常困難,對他很不公平。”該人士稱,分局領導接到這次報案后,非常重視,組織了全局多名干警進行討論,是否要對王鵬進行刑事拘留,局里分成態(tài)度鮮明的兩派,一派支持,一派反對,雙方爭論了很久,最終決定刑拘。

  這位人士表示自己持支持態(tài)度:“一個公民的權益受到如此侵害而不能自保,警方卻無動于衷,這不符合法治精神。同時,王鵬的做法確實給吳忠市和自治區(qū)團市委等機關的工作秩序造成了損害!

  吳忠警方批準“跨省追捕”

  該人士還透露,公安部曾下發(fā)內(nèi)部文件,對于侮辱、誹謗案件,公安機關經(jīng)過審查,認為具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報請上一級公安機關同意后立案偵查,立案后需要采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采取強制措施前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同意。這次利通警方“跨省追捕”也報請了吳忠市公安機關的同意。

  “被舉報者母親未施影響”

  該人士說,吳忠市公安局和利通分局在作出這個決定時也考慮到了可能引起的輿論批評,但誰都沒有想到會引起如此大的社會反響,“不能不說,當初有些欠考慮!钡麍猿终J為吳忠市公安局的做法是正確的,“如果不是官二代,大家肯定不會有這樣的反對情緒,所以我認為辦案不應受到當事人身份的影響,這件事情我們一定要一查到底!

  警方對王鵬刑拘是否受到了馬晶晶母親丁蘭玉的影響?對此,這位警方人士表示“絕對沒有”,“每次報案都是馬晶晶一個人來的,丁蘭玉從來沒打過招呼”。但他承認許多警方人士都認識丁蘭玉,不能完全排除感情因素。

  【人社廳回應】

  寧夏人社廳稱作弊系無稽之談

  寧夏公務員局局長公開馬晶晶試卷復印件,否認改分數(shù)

  昨天上午,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局長劉智謀接受媒體采訪,并展示了馬晶晶公務員試卷的復印件,否認作弊,同時也不可能存在改分數(shù)或者漏題現(xiàn)象。

  公務員局公開每門分數(shù)

  復印件顯示,馬晶晶《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答題卡填寫完整,《申論》三道題回答完整,字跡較第二三名更為工整。申論第三道大題的題目是《“雷鋒精神”不可丟》,邏輯比較清晰。

  “行政能力測試138分、申論140分,回族加分10分,筆試總成績288分,為報考該職位筆試第一名。面試成績?yōu)?08.48分,為報考該職位面試第一名,第二名為99.24分,第三名為87.84分。”劉智謀說,經(jīng)過官方調(diào)查,舉報的內(nèi)容完全是無稽之談。公務員考試的工作環(huán)節(jié)、工作程序設計都是非常嚴密的,舉報信里面所說的領導打招呼加分、三分之一題目沒有做完拿高分等,“是不可能發(fā)生的事情。”

  “分數(shù)拷貝四份均無改動”

  劉智謀對“改分數(shù)”一事進行了澄清。

  劉說,公務員考試成績出來后,會立刻造冊登記,然后拷貝四份,四個單位存檔,任何人不可能隨意給考生改成績。面試成績造冊程序也非常嚴格。

  “我們后來調(diào)查時將存在四個地方的馬晶晶的成績重新核對,沒有任何一處的成績有改動!

  劉智謀說,寧夏的公務員招錄制度十分完善,筆試和面試都由自治區(qū)人事廳出題和打分,避免了由招考單位進行面試而“走關系”的局面。且由于寧夏人口少,招錄公務員數(shù)量也少,所以從2004年起由自治區(qū)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錄取,市以下不再招考。

  2008年,公務員局就發(fā)現(xiàn)網(wǎng)上有人發(fā)帖質(zhì)疑馬晶晶考試作弊,當時收到了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轉(zhuǎn)來的舉報信,于是組織了多個部門進行了調(diào)查,向上呈報了一份調(diào)查報告。但后來發(fā)現(xiàn)發(fā)帖人矛頭對準了公務員局的主管部門和廳領導了,所以公務員局就在今年5月份發(fā)了一個嚴正聲明。

  “我可以說,公務員考試絕對不存在任何問題!眲⒅侵\最后表示。

  【當事人說】

  “他寫匿名信誹謗達三年”

  被舉報者馬晶晶向警方舉報王鵬“惡意誹謗誣陷”

  馬晶晶表示,2007年9月至今,王鵬不斷寫匿名信,反復發(fā)網(wǎng)帖,對自己及父母進行“惡意誹謗誣陷”,長達三年之久。今年4-5月,王鵬再次上網(wǎng)發(fā)帖,污蔑其公務員考試作弊。2010年10月15日,馬晶晶向警方舉報王鵬的“違法行為”。

  “王鵬有七項違法行為”

  馬晶晶給警方舉報信中稱,王鵬“寫匿名信和發(fā)帖的違法行為”有七項,一類是王鵬這一行為對馬晶晶及其家人的身心造成傷害,另一類是王鵬的行為對其自己、父母以及自治區(qū)人事廳乃至“黨群關系”、“干群關系”、“民族關系”造成了損害。

  馬晶晶提到,王鵬曾寫信給馬晶晶單位領導和同事,惡意誹謗其在蘭州大學的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是他父親花錢買的,對馬和其父母名譽造成惡劣影響。

  此外,對于舉報自己公務員考試作弊的匿名信和發(fā)帖,馬晶晶認為“惡意挑撥和損害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嚴重的損害了黨政機關及國家公務員管理機關的形象,嚴重損害了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的形象!

  令馬晶晶最為難以容忍的是“王鵬不擇手段地搜集我們家的信息”,“誣告侮辱我的父母”。某警官告訴記者,王鵬還兩次寫匿名信給馬晶晶母親丁蘭玉,“使用極其下流不堪入目的流氓言語侮辱”,并以“知情人”的身份開出了其父親的“情人名單”。

  除去以上對馬晶晶及其家人的身心損害,馬晶晶還認為,王鵬寫匿名信給馬晶晶父親單位的一把手,說馬父舉報他,類似匿名信對父母以及自治區(qū)人事廳的工作帶來了巨大干擾。

  還未上班單位就收到舉報

  昨天,記者從銀川團市委的工作人員處了解到,馬晶晶在單位表現(xiàn)不錯,同事對他評價良好。

  一位郭姓工作人員說,“他是一個表現(xiàn)非常不錯,很踏實,待人也很謙和的人,根本不像是網(wǎng)上說的那樣,他非常低調(diào)的。”在2007年11月,馬晶晶尚未來上班之前,團市委的郵箱里便收到過很多關于馬晶晶的舉報信了。

  記者昨日電話聯(lián)系馬晶晶,但他未接電話。

參與互動(0)
【編輯:吳翔】
    ----- 法治新聞精選 -----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視頻圖片2010}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wǎng)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 [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總機: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