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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憑什么成私家花園?公共綠地正被開發(fā)商蠶食
2007年03月26日 10:50 來源:人民日報



公園附近高樓林立成為尋常景觀。(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樓定和/攝)

  “某小區(qū),與某公園零距離”、“某公園,您的私家花園”……這些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都市樓盤廣告語。若是有人追問一句:既然是公園,憑什么就成了私家花園?不知開發(fā)商們會如何作答?

  一段時期以來,不少公共綠地成為房地產開發(fā)商手上的一張牌,成為高檔樓盤的最大賣點。開發(fā)商并沒有為公共綠地建設投資,卻可以靠公共綠地抬高房價獲取巨額利潤,使公眾享受公共資源的權利受到影響。周邊樓宇建起來后,住在公園附近的居民舒服了,但公園的景致被破壞了,城市的綠化系統(tǒng)受損了,公園有限的自然氣息被周邊樓宇里的“人氣”沖淡了……

  公園不“公”,市民嘖有煩言。

  高樓林立

  公園變成綠色盆地,應有生態(tài)效應難發(fā)揮

  3月25日,周日,上海浦東世紀公園人流如織。

  丁先生帶著10歲的兒子在公園拍照!凹以诮饦,打車到這里要20元錢,所以一般也就是假日來轉轉。”丁先生指指公園周邊的住宅樓,羨慕地說,“住在這附近,上了年紀的人,30元辦張月票,天天都能來溜達!

  放眼望去,公園周圍是高高低低、風格不一的住宅樓。只是由于公園占地面積頗大,游人并不覺得特別異常。

  “市中心一些面積較小的公園綠地,要是被這么多高樓包圍,感覺就沒這么好啦!”上海市綠化管理局副局長崔麗萍說,“最典型的就是黃浦區(qū)的蓬萊公園,面積也就4公頃左右,周邊卻有六七幢高層建筑,進入公園就會感到很壓抑,視線也不通透,大部分地方照不到陽光,公園就像一個綠色盆地!

  崔麗萍說,像蓬萊公園這種情況,在城市的公共綠地中已經比較普遍。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上海的城市建設快速推進,在城市公共綠地周圍,高層建筑密度、體量不斷增加,公園周邊樓宇中的人固然“近水樓臺先得綠”,但公園的景觀、光照、空氣質量等也受到影響,公園應有的生態(tài)效應難以充分發(fā)揮。

  “別說像蓬萊公園這樣地處市中心的公共綠地,就連地處市中心邊緣的上海動物園和上海植物園,也難免被‘水泥森林’包圍!贝摞惼颊f。更有甚者,像郊區(qū)嘉定南翔鎮(zhèn)的古猗園,這是一座有400多年歷史的古典園林建筑,在它旁邊3米不到的地方,就建有多層住宅,而且其風格與古猗園迥異。

  “一些住在動物園旁邊的居民經常投訴,說動物園的氣味飄到家里來了。但是,畢竟是先有動物園后有住宅小區(qū),居民小區(qū)本來就不應該建在離動物園這么近的地方!”崔麗萍笑言。

  依法規(guī)范

  《上海市綠化條例》向公園“不公”現(xiàn)象開刀

  上海市新近通過的《上海市綠化條例》中,有一條引人關注的規(guī)定:公共綠地周邊新建建設項目,應當與綠地的景觀相協(xié)調,并不得影響植物的正常生長。

  該《條例》同時指出,規(guī)劃管理部門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時,應當會同同級綠化管理部門在公園綠地周邊劃定一定范圍的控制區(qū)。控制區(qū)內禁止建設超過規(guī)定高度的建筑物、構建物。

  上海一直非常重視城市公共綠地的建設和管理,建于上世紀90年代末的廣場公園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一個大手筆。該公園占地22公頃,是上海市中心面積最大的公共綠地,市政府、博物館、大劇院、音樂廳等都近在咫尺,若是拿來用于商業(yè)開發(fā),獲利或許是個天文數字,但是,建設綠地帶來的城市環(huán)境效益的提升,卻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

  不過,上海綠化覆蓋率與其他一些國際大都市相比還不算高,公共綠地的面積以將近2000萬人口相除,就顯得相當有限,必須讓公共綠地惠及更多的市民,以發(fā)揮最大的公共效益。

  上海市綠化局政策法規(guī)處何桂琴介紹,《上海市綠化條例》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后,綠化、規(guī)劃等部門還將共同研究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比如,公園周邊多少米內為控制區(qū),公園周邊建筑的高度、密度以及由近及遠的梯度應該如何設計才比較合理,建筑的風格、色彩等也應與公園協(xié)調,等等。

  雙贏模式

  探索在城市發(fā)展和公眾利益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當然,城市綠地公園的周邊,不是不能蓋樓,也不是不能住人,尤其是像上海這樣的大城市,本來就人多地少,在中心城區(qū),更是寸土寸金,提高土地綜合使用效率是當務之急。關鍵是,怎樣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同時,能夠讓公共綠地發(fā)揮最大的社會效益。換言之,就是要在城市發(fā)展和公眾利益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

  “城市應該為公眾服務,這是政府的選擇,政府不能幫開發(fā)商賺錢,而置公眾利益于不顧。”中國科學院院士、同濟大學建筑與城市規(guī)劃學院教授鄭時齡說,“公園周邊可以建住宅,但開發(fā)商應該付出一定成本,不能光是開發(fā)商得益,城市和公眾卻得不到什么好處!

  上海已在共建綠地方面做出探索。崔麗萍介紹,在上海中心城區(qū)著名的休閑步行街“新天地”旁邊,有一個“太平橋綠地”,占地約4公頃,它采取的就是一種共贏模式,即由市政府、區(qū)政府和開發(fā)商共同出資建設,綠地周邊由開發(fā)商開發(fā),開發(fā)商對綠地建設有貢獻,綠地也能對周邊地塊開發(fā)產生效益。

  據了解,城市公共綠地建設,主要的投入在于動拆遷。以廣場公園為例,當時的建設成本在13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真正用于綠化的成本只有600元/平方米左右,絕大部分用于動拆遷。目前,上海市區(qū)的公共綠地建設以區(qū)級政府投入為主,市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資金。因此,有必要探索一種多元投入的運作模式,使各方利益與公眾利益得以兼顧。

  “太平橋綠地的建設模式值得肯定!蓖瑵髮W景觀學系主任劉濱誼教授認為。他說,公園,顧名思義,其性質應該是公共的,而不應當為周邊少數居民獨享。從這個意義上看,公園的周圍,應盡可能建一些公共場所,而不是高檔建筑。他說,現(xiàn)在有一個概念叫“RBD”,也就是“娛樂商業(yè)中心區(qū)”,在公園周圍,應該盡可能規(guī)劃建設這樣的公共場所,提高公共綠地的服務效率。(汪曉東)

 
編輯: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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