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涂改過的房產證寫明當年成交價僅5萬元 開發(fā)方堅稱原始價格就是20萬元
彭金洲出售店鋪被拒,方知20萬元商鋪在15年后變成了5萬元房改房;蔡女士接到法院罰款書,方知某不明商鋪的按揭記在自家頭上……昨日,記者通過本報報料熱線81919191,又獲知了兩個離奇的故事。
你是否“被買房”?歡迎撥打報料熱線
上周四至今,本報連續(xù)披露了發(fā)生在廣州市民身邊的房產“疑案”,四起“被買房”經歷都有各自的故事。您是否也有過“被買房”的經歷呢?請撥打本報熱線020-81919191告訴我們。
新個案1
辦張信用卡
多出一間鋪?
蔡女士家住中山路廣東省實驗中學教師宿舍,全家都不是生意人。她告訴記者,2002年,女兒在某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當時曾出示過身份證件,并留有復印件在銀行處。2003年一天,一封法院的罰款通知書被送上家門,告知其女兒在德政路金德大廈按揭買下了首層的一個檔口,已經有兩個月沒有按時還款,欠下10萬元。蔡女士被嚇了一跳,經詢問,女兒對此事也是一頭霧水。于是,一家人第二天便找上了女兒當時開卡的銀行,“他們一名職員出來對我們說,這件事不用我們去管,銀行會搞掂!
現(xiàn)低息貸款購房受阻
“我們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由它去了,之后也確實再沒有出問題!比欢闊┻是來了。去年,蔡女士的女兒要買一套二手房。他們一家人只有現(xiàn)住的一套房子,本可以享受“第二套房低息貸款”政策,但銀行卻查出,他們此前還曾買下一房產,因此這是買第三套房,所以不能享受低息貸款政策。
新個案2
賣鋪才知買了不能轉讓的房改房
彭金洲是廣州花都區(qū)新華鎮(zhèn)市民,據其自述,從老家湖南赴穗后,她便長年從事個體買賣,未曾有過固定工作。
房產證12年后才拿到
1994年,她通過廣州市信興經濟發(fā)展公司花都市分公司,買下了新華鎮(zhèn)工業(yè)大道13號101號單位,40平方米售價20萬元!爱敃r的信興公司是由花都物價局下設,負責人江萬榮就是物價局里的領導,所以我在做交易時很放心。”
1998年,彭金洲拿到土地使用證。房產證是等到2006年才拿到,而上面的批出日期卻早在1996年。她的商鋪一直作出租用,與其相鄰的102號、103號單位也是同一時期買下的商鋪。
15年后,檔案確認其為住宅用房改房。
本不具有購買資格
今年5月,彭金洲孩子上大學讀書,家里經濟吃緊,她欲將商鋪轉手。經商議,新華鎮(zhèn)市民李先生愿出60萬元購買。雙方到廣州市房管局花都區(qū)分局辦理交易手續(xù)時,彭金洲才被告知自己擁有的不是“商鋪”,而是集資建成的房改房。
據悉,該大樓當年由鐘村出地,信興發(fā)展公司和井巷工程公司共同承建,建成后樓高8層,一、二層歸鐘村所有,3至8層由信興公司和井巷公司共同擁有,全為住宅性質的房改房。交易當天,彭金洲得知,除了房改房不能當商鋪之外,作為非公司員工的她也不具有購買該房產的資格。按例在產權關系未明前,暫不批準賣出。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