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閑置現象驚人
北京工體北路4號地的情況絕非孤例。甚至有一些地塊拿地多年至今沒有動工、銷售跡象。
如位于北京東城區(qū)建國門附近弘通大廈早在2003年左右就完成了規(guī)劃和立項,早就過了兩年閑置大限。由于該地塊集中了多家單位的居民,拆遷難度極大,至今先曉胡同附近仍有部分樓房尚未拆除完畢。中國證券報記者8月中旬探訪這一地塊時發(fā)現磚墻圍起的地塊毫無動工跡象,高高的雜草甚至長出墻外。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的一番陳年舊話也從側面印證了閑置土地收回緩慢。他在2006中國地交會上否定當時甚囂塵上的“地荒論”時表示,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清查了2002年至2005年的住房建設供地情況,僅北京已供應但尚未形成實際住房供應的土地就有4000公頃閑置土地,“足夠開發(fā)商用兩年”。
但中原地產提供給中國證券報的統計數據表明,2006年-2008年,住宅用地總成交面積為1631公頃。即使加上商辦、工業(yè)用地,2006-2008年成交量為2295公頃。無論哪個數字之和均沒有達到2006年清查時閑置土地的數量,就算從贠小蘇透露上述數字至今3年來已成交地塊均為閑置土地收回再開發(fā),仍有半數舊有閑置的土地依然沒有開發(fā)。
而這一狀況不僅僅存在于北京,中原地產最新調查了全國12個城市土地數據,選取了萬科、金地、和黃等40家知名開發(fā)企業(yè)2003年在公開土地市場獲取的270幅地塊樣本,發(fā)現除去在售和售完狀態(tài)地塊,仍有27%處于未開發(fā)狀態(tài)。這些地塊中,2003-2007年拿地,至今尚未開發(fā)的有28塊,包括和黃2005年在重慶拿下的某高價地及泰達在天津投資的某地塊。至今多數并未轉讓,仍囤積在原有開發(fā)商手中閑置。
難執(zhí)行的政策
這一政策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初期在一些城市確實曾起到盤活部分土地市場的效果,但由于執(zhí)行標準彈性較大,近年來該政策“只聽樓梯響,難見人下來”,兩年大限幾乎變成“無限”。政策執(zhí)行難在哪兒?
政策下發(fā)的頭幾年各地均有所舉措打擊土地閑置,這在南方地區(qū)尤其明顯,以至于國土部在2007年底明確鼓勵各地“推廣借鑒廣東省東莞市處置盤活閑置土地經驗”。
相關資料顯示,東莞市歷史形成的應處置閑置土地4.57萬畝。截至2007年6月,東莞市累計處置閑置土地4.3萬畝,占應處置閑置土地的94.1%。當時最大一單罰款指向和黃集團旗下一房地產公司,開出了近8000萬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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