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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重慶“史上最牛釘子戶”:我不是刁民(圖)
2007年03月21日 16:35 來源:中國網(wǎng)



    孤零零的被拆小樓立在大坑內(nèi),猶如大海中的一葉孤舟。(圖片來源:中國網(wǎng) IC/供圖)

  炒得沸沸揚揚的“最牛的拆遷房”將很快消失——昨日重慶九龍坡區(qū)法院舉行聽證后,裁定支持房管局關于搬遷的裁決,并發(fā)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遷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該房屋。“重慶法院判‘史上最牛釘子戶’3日內(nèi)搬遷”一文成為今日網(wǎng)友焦點關注的話題之一,本網(wǎng)第一時間連線新聞當事人、“釘子戶”的女主人吳蘋,以下是電話實錄:

  面對通知:我沒有申訴的權力主持人:我們在網(wǎng)上看到了重慶法院對您的裁決,您能不能簡單把這個事情說一下。

  吳蘋:在拆遷戶中,我是在私有房產(chǎn)當中最大的一家,而且基本上可以說是唯一的兩證齊全,就是產(chǎn)權證和國土證,上面都注明了是營業(yè)房,我這個當時剛修好,他們就說要拆遷,所以給我們造成很大的損失。按照我產(chǎn)權證上面的面積,我產(chǎn)權證上面注明是219平米,就是按照這個用途還給我。

  開發(fā)商在06年的9月14號那一天,向我送達了專門針對我一家的安置意見書,同意在我的拆遷項目范圍內(nèi)還給我,但是還給我要具體約定,就像住房一樣,要有很多條款,但是他沒有這個條件。因為在我的要求下,在07年的3月2號,就向我出示了一份書面的特別說明,說明我們的協(xié)議一直無法蓋章和簽字,就是南隆公司拆遷人之一,所以這個問題應該是很明確的,責任也是分的很清。我按照他的安置意見,也是按照他的意思委曲求全,一直跟他商量,結果他一直拖,一直沒有給我合法的拆遷許可證,也一直蓋不了章。

  主持人:你的這些情況,可能我們也大致了解了一些,我想知道是法院給你們發(fā)的通知?

  吳蘋:昨天給我們發(fā)的通知。

  主持人:在下發(fā)通知之前,你們沒有達成和解,你覺得主要矛盾是在哪里呢?

  吳蘋:開發(fā)商給我出具了書面的特別說明。

  主持人:不是按照你的要求?

  吳蘋:不是我的要求,是規(guī)定的要求,就像你買房子,開發(fā)商不給你蓋公章,你說有效嗎。就是拆遷人之一不能蓋章和簽字。

  我可以給你念一個全文說明:被拆遷人拆遷人之一,法人代表***,長期不在重慶,因此一直無法在安置協(xié)議上蓋章和簽字,以上情況屬實,特別說明。

  同時又蓋上了另外兩個公司的公章。

  主持人:就是安置協(xié)議不能蓋公章。

  吳蘋:對。昨天的聽證會是我申請的聽證,在我跟開發(fā)商協(xié)商的同時,他們和房管局搞了一個裁決,我不知道。另外又向九龍坡法院申請了強拆,我也不知道這個。因為我們一直在協(xié)商,在找他們老板蓋章、簽字。因此我就申請了聽證,在昨天聽證會上,我當著數(shù)百人的面,出示了對方蓋了公章的有理有力的證據(jù),但是法院做形式;一個多小時,馬上就宣布休庭,而且又向我下發(fā)了通知,這個通知都是前幾天打印好的,這個聽證完全就是走一個形式,之后直接給我下發(fā)了通知,而不是裁定,因為裁定我還有申訴權,而通知就沒有,而且只給了三天。

  面對傳言:我要的是房屋,從來沒要過錢

  主持人:我看報道上提到,你們曾經(jīng)有補償而已的傳言。就是開發(fā)商要給你兩千萬,外加一套房子。

  吳蘋:誰說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沒有矛盾了。

  主持人:還有一個四百萬和二百萬的問題,是不是在價格上有問題?

  吳蘋:不是這樣的,我有證據(jù)的,都是書面的,按照條例管理規(guī)定我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貨幣,一個是實物就是房屋,當時我們的補償非常非常低,我們門面的主人基本上選擇的都是還房。而開發(fā)商不愿意,就是把很偏僻的地方,比如四樓五樓的尾房來給我們。

  主持人:現(xiàn)金呢?

  吳蘋:現(xiàn)金我們沒有選擇,我們就沒有談了。如果我們選擇貨幣的話,我們就可以談,而我們選擇的是還房。

  主持人:網(wǎng)上所說的,你們要價四百萬,他們給二百萬,就是不屬實?

  吳蘋:根本就沒有這回事,是他們制造一個點,給我扣上一個帽子,這是我們的主業(yè),我們家里決定的,人民幣價格就是那么回事,而且錢沒有什么意思直到昨天我還一再說明,再多的錢我都不要,我要還房,這是我們的選擇。我一再跟他們說,希望他們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尊重被拆遷人的選擇,是他自己非要我們選擇貨幣,可是我們沒有選擇貨幣,隨便多少錢與我無關。就是安置協(xié)議上,地點已經(jīng)確定了,就是按照他們的意思,但是不能蓋章,因為是安置協(xié)議,是還房,假如沒有蓋章,協(xié)議是無效的,等房子修好以后,我找誰還呢?所以說他們明顯的是侵犯法規(guī)。不然到時候的我們合法權益全部得不到保障,因為沒有蓋章和簽字。

  主持人:你們現(xiàn)在還在協(xié)商嗎?

  吳蘋:沒有協(xié)調(diào)的余地了,因為他們是依照99年的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寫的是為了國家的利益、公眾的利益,不執(zhí)行的話要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那開發(fā)商賺取暴利那個公共利益、國家利益嗎,所以這個情況不符合。

  主持人:這個執(zhí)行了以后你能得到一些補償嗎?

  吳蘋:截止目前我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補償,也沒有得到安置。按照有關規(guī)定起碼要給我們過渡房,而且你們看了圖片沒有,人根本就上不去的,完全就是官商結合起來,沒有辦法,九龍坡完全都是區(qū)委區(qū)政府來管。我昨天在聽證會上引用的幾條法規(guī),都是明確的,按照規(guī)定,城市拆遷不能強制執(zhí)行拆遷。

  我是地區(qū)拆遷負責人代表,要為弱勢群體說法

  主持人:周圍的用戶,你們的鄰居都已經(jīng)搬走了,有些網(wǎng)友就說,可能是你們故意在找麻煩,以期獲得更高的賠償。

  吳蘋:不是,我理解那些網(wǎng)友,他們不可能知道真相。我們之前搬遷走的,也是在06年的10月份,但他們都很小,最多也就是30平方左右,而且還是共有的。我非常感謝網(wǎng)友關注這個事,但是他們沒有能力知道這個真相。我當時還覺得可以吧,最后就最后吧,我說你們一定要把這個門面留起來,他們說沒問題。

  主持人:像你們這樣的面積有多少戶?

  吳蘋:我是最大的,他們最大的才2、30平米,而且他們都是幾個戶頭,只有我們這個最特別,是一個人的名字。國家政策是依靠面積,我們也知道這個道理,我是要求按照產(chǎn)權面積有多大補多大,一樓還一樓,二樓還二樓,還讓我怎么講道理呢,我都不知道了。

  主持人:我看您對有關法律和條例都很熟悉。

  吳蘋:對?赡苁俏耶斄说貐^(qū)拆遷負責人的代表,為弱勢群體說法,我讓開發(fā)商同情一下他們,他們這么可憐,幾代人住這么狹窄的房子,讓他們網(wǎng)開一面,但你如果不懂法律,也不可以亂說。所以我搜集了很多,我在聽證會都是引用的法律法規(guī),而且是正在執(zhí)行當中。

  主持人:沒有請律師或者是一些人來幫你嗎?

  吳蘋:律師的初衷、目的很簡單,也巴不得我去打官司,你知道老百姓打官司的難處嗎,最短的也得三五年,長的要很多年。我覺得只要開發(fā)商依法拆遷,有關部門依法行政,就應該沒有矛盾,F(xiàn)在要求構建和諧社會,只要稍稍不太過分,我認為也不存在什么,因為老百姓可能以息事寧人、委曲求全達到一個環(huán)境。我自己捫心自問,真的沒有想到這個結果。

  如果說我是刁民,我就說他們是刁官

  主持人:有網(wǎng)友說你是刁民,你怎么評價他們的評價?

  吳蘋:他們說我是刁民,我就說他們是刁官。只有日本鬼子在中國才說刁民和良民。不能侵犯人家的財產(chǎn),如果是這樣的話,物權法還干什么呢?

  主持人:我也是在網(wǎng)上看到這個消息傳的比較多,說你有黑社會背景?

  吳蘋:語言傳播成這樣很正常的,因為有些人可能因為自己的心態(tài),或者是自己也遇到了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或者是滿腹牢騷,自己也發(fā)揮一下自己的性格。這個很正常。如果我是這個背景的話,會把房子挖成那樣的嗎,會斷我的水電嗎。我是堅持真理只有一個,另外我堅持公道自然在,我堅持仗義執(zhí)言的人還是有的,我堅持法律是公正的,只是說執(zhí)行起來走樣而已。所以我期盼有那么一天,法律能還我公道,還事實一個真相,我們承受了一般人是不能承受的十多年的經(jīng)濟損失,這么長時間的經(jīng)濟折磨,還有開發(fā)商的惡意拆遷,我們真的很難。

  他們不讓媒體采訪我 我希望媒體多關注

  主持人:下一步你準備怎么辦?

  吳蘋:下一步通過媒體的呼吁,因為有一些媒體也跟我聯(lián)系了,他們也感覺很無奈,不允許他們錄音、拍照,也不得入場,我說憑什么了,我說邀請人家過來怎么了,其實也不是我邀請過來的,他們也是千里迢迢過來的,而且也是關注法制社會的事,關注我們的事。

  主持人:房管局說現(xiàn)在這個事情沒有什么好爭論的,報紙上的新聞已經(jīng)公布得很清楚了。

  吳蘋:是哪個報紙?

  主持人:是當?shù)氐闹貞c時報等。

  吳蘋:當?shù)氐膱蠹埧隙ㄊ沁@樣登。

  主持人:而且他們是自由采訪的。

  吳蘋:不是,昨天不讓他們跟我說話,而且把他們拉到房管局的辦公室,跟他們說了話,就是房管局的劉科長。聽證會一結束,劉科長和開發(fā)商就在法庭外等著,然后把這些記者都拉上車了。

  主持人:沒有讓你接受采訪?

  吳蘋:沒有,他們有很多法警,包括男的女的,就是我一個人坐一邊,開發(fā)商和房管局坐在一邊,反正那邊有很多人。還有審判長三個人,一個合議庭,對面坐了很多旁聽的記者、群眾,不允許他們開機錄像,也不允許電話開通,更不允許錄音,也沒有讓他們跟我說話。

  主持人:法庭上可能有制度。出了法庭之后,也沒讓你跟記者接觸?

  吳蘋:沒有。我就是看到一個大車子,大概可以坐20人左右,把記者都拉走了。

  主持人:給你的一些文件都沒有蓋章。

  吳蘋:對,他們就只給我?guī)追昼,我就很快地翻,庭長問我了,我說都是偽造的,他們就是搞這樣一個形式。他們給我下的通知,可能是頭幾天就打印好了。

  主持人:這個事情出來這么久了,之前有沒有報社報道?

  吳蘋:重慶每個媒體內(nèi)部都有通知規(guī)定,一律不許登,不相信你可以問重慶那些媒體、記者。

  主持人:你想到過現(xiàn)在房子搞成這樣嗎?

  吳蘋:我哪里想得到。我說你依法的話,我爭取第一個走,因為我為生活奔波,上有老,下有小。我在拆遷的第一天,就把所有的產(chǎn)權證原件都拿過去了,他們不光是看你的證件,還要向房管局、國土局調(diào)檔,什么都是按照他們來的。一開始開發(fā)商就巴不得拿他們那么一點點可憐的錢,而且又很低廉。重慶的房地產(chǎn)價格大約也是四千左右,而且我那個是營業(yè)門面,商業(yè)鋪面,二樓才給三千多,這樣我肯定不能接受,就選擇還房,很簡單,你按房子還給我就行了嘛。你是開發(fā)商,而且是幾家合伙的,都是那些人,亂七八糟的湊合起來的股份,利用要賺大錢,你還給我不就行了嗎,他說太小不還,我說我這個兩百多平米的,你不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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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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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以“公共利益”標準審視“釘子戶”拆遷
·重慶法院裁定:中國最牛釘子戶三天內(nèi)自行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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