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須建立房產中介公司準入制度
在北京市榆林西里,記者竟在短短不到400米的距離看到了12家房地產中介公司,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但受利益驅使,地產中介公司還在不斷地增加。目前,北京市共有房屋租賃中介公司1400多家,而其中具備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源證明的卻只有500多家。其經營規(guī)模、從業(yè)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欺詐事件屢屢出現(xiàn)。
北京市工商局消費者保護權益處負責人指出,房屋中介投訴的主體相對集中在自然人投資的有限公司,這些公司注冊資本額小,大多數(shù)超范圍經營,無統(tǒng)一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這些中介公司使用的合同,都是公司自行印制的,同時合同條文中有明顯的不公平條款,有的協(xié)議中只規(guī)定了消費者要繳納的中介費,但卻沒有規(guī)定對未交易成功的中介是否退還中介費。因此,由于不平等的合同協(xié)議引起的投訴糾紛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此外,經營行為不規(guī)范也是造成投訴有增無減的一個重要原因。一些中介公司在消費者交完中介費后,不給消費者提供房源,一段時間后,中介公司或轉移或逃匿,有的中介公司對上門投訴的消費者辱罵甚至拳腳相加。據有關人士介紹,時下京城的房屋租賃中介公司,欺騙消費者的伎倆可謂五花八門,有的提供假廣告、假房址、假房主,有的房主甚至與中介公司沆瀣一氣詐騙消費者。
國家信息中心高級經濟師胡少維認為,目前房地產中介市場已經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但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一些中介公司的騙術甚至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要想整頓中介市場,首先必須出臺相關政策。由于很難在短時間出臺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建立房地產中介公司準入制度就非常必要。一旦該制度建立起來,就從源頭上提高了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準入門檻,再以此為準對現(xiàn)有的房地產中介公司進行整頓,必將大大規(guī)范房地產中介市場的秩序,從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萬棟 方燁 梁龍 楊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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