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經濟適用房再上市的辦法即將出臺新的規(guī)定。日前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樂如透露,北京經濟適用房上市辦法已制定完畢,將于近期面向社會公示。該辦法將對新老經濟適用房套用不同的管理政策,辦法實施后,對再上市的新經濟適用房,政府將收取一定比例的溢價,初步確定收取溢價比例達到70%。消息一出立即在二級市場上有所反映,由于二手經濟適用房依然沿用老辦法———只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便可按商品房進行交易,因此更受經濟適用房需求者的青睞。
●新辦法與老辦法差異很大
據苗樂如介紹,即將公示的經濟適用房上市辦法將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有關規(guī)定來制定,總的原則是“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即對于已售出的經濟適用房再上市交易管理仍按照原有規(guī)定執(zhí)行;對新的經濟適用房,住房如滿5年的,出售時應當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溢價,新制定的經濟適用房上市辦法初步擬訂征收溢價的70%。
參照此比例,如果購房人以4000元/平方米購買一套5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5年后,在扣除相關稅費后,購房人以8000元/平方米將該套房屋出售,每平方米得到4000元差價,那么,這位購房人要向政府繳納4000×70%=2800元/平方米的土地收益等價款。即將公示的新辦法將適用于通過搖號申購的經濟適用房,而對于過去已經出售的經濟適用房依然按照原有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而按照此前的經濟適用房再上市相關規(guī)定,二手房的經濟適用房只需補繳成交總價10%的綜合地價款后,即可按照二手商品房的交易程序進行自由買賣。同樣以4000元/平方米購買一套5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5年后,在扣除相關稅費后,購房人以8000元/平方米將該套房屋出售,那么,這位購房人需向政府繳納8000×10%=800元/平方米的綜合地價款。由此可以看出,“老房”要比“新房”少交一大筆錢。
●二手經濟適用房優(yōu)勢突現
“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規(guī)定不僅有利于規(guī)范新建經濟適用房市場,對于過去已經出售的經濟適用房也是一個利好。從上述例子中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二手經濟適用房要比通過搖號申購的新經濟適用房在滿五年后少交很多費用。二手經濟適用房隨著多項政策的逐步明朗,其優(yōu)勢已經十分明顯。
除了在滿五年要少交很大費用之外,二手經濟適用房在戶型和設計方面都較新建經濟適用房有明顯的優(yōu)勢。已經出售的經濟適用房都沒有受到“70/90”政策限制,很多老的經濟適用房社區(qū)兩居室基本都在80平方米以上,三居室一般也在100平方米以上,在天通苑很多三居室戶型甚至超過了140平方米。而今后新建的經濟適用房戶型基本都控制在70平方米以下,容積率和密度都較以前出售的經濟適用房高不少,板樓的設計幾乎不會再出現。因此,僅從居住舒適度上來講,老經濟適用房普遍較新經濟適用房要高。
●未滿五年二手經濟適用房受到青睞
二手經濟適用房相比較于新經濟適用房其優(yōu)勢不僅體現在滿五年之后少交很大一筆費用,而且在不滿五年之時,其優(yōu)勢也十分明顯。
按照“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的規(guī)定,在未滿五年時,新經濟適用房不得上市轉讓,確需轉讓的只能申請由政府回購。而老經濟適用房按照原來的規(guī)定即使未滿五年依然可以轉讓給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只是轉讓的價格不得高于原來的買入價;刭徴卟贿m用于二手經濟適用房。這樣就給已經辦理了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然而還在遙遙無期苦等輪候的人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選擇。
去年11月7日,北京市建委的網站上公布了最新的經濟適用房準入標準,新的購買細則規(guī)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資格不再單純按照年家庭收入在60000元以下的標準執(zhí)行,而是引入家庭人口、年家庭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和家庭總資產凈值四個要素,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經濟適用房的準入門檻。
隨之而來出現了另外一種情況:已經按舊標準取得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沒有購買經濟適用房,但又不符合新收入標準的人群是否還有資格輪候經濟適用房?就此記者電話采訪了市住房保障辦,得到的回答是:“這部分人不能輪候新經濟適用房,但可以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
據了解,這部分人大約有十萬戶以上,對他們來說二手經濟適用房是最好的選擇。因此,各經紀公司最近一段時間關于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的需求量大增。二手經濟適用房正成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又一有利的補充。(周宏)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