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當越來越多的住房保障產品可供市場“夾心層”申購時,也存在明顯的政策難題和操作弊端,前者涉及“保障—市場”體系的矛盾,后者尚未形成公平合理的社會信用系統(tǒng)。 “兩會”期間,市政協(xié)委員、同濟大學建筑系主任常青提出,現(xiàn)有的“經適房+廉租房”這種“市場—保障”混合型模式,應向公租房分類保障體系轉變。
流動人口“棲居”尚待解決
常青指出,經過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以來的建設,上海已完成舊區(qū)改造的安居工程83萬戶,2076萬平方米,但尚余40萬戶,874萬平方米低質舊改房屋,在推進中遇到新行政策和經濟形勢限制的瓶頸。
逐年遞增的大批青年白領和藍領工薪階層需要住房,大量城市流動人口“棲居”問題,尚無周全的解決方案。
公租房應與商品房徹底脫鉤
常青認為,眼下實行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制度,雖收到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策難題和操作弊端。二者共同問題是資源短缺,配置和供給難于持續(xù),可能使維護社會公平、調節(jié)資源分配的愿望適得其反。
常青建議,政府應考慮兩個模式的轉變——
第一是從政府為主導,開發(fā)商投資這種舊區(qū)“商業(yè)性改造模式”為主,向社會為參與主體,政府和專家輔助的舊區(qū)“適應型改善模式”為主轉變;第二是從“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這種“市場—保障”混合型模式,向合二為一,公租房分類保障體系的統(tǒng)一模式為主轉變。
常青表示,公租房建設可以通過資源置換和政策調節(jié)向市場借力,但公租房保障體系與商品房市場體系在所有制性質和使用管理上應徹底脫鉤。對公租房建設和管理模式的創(chuàng)造性貢獻,應看作市區(qū)兩級房管部門的最重要業(yè)績。
常青還建議,對公租房建設,應根據社會租房人群的家庭構成、經濟狀況分類型研究、設計和建造,基本原則仍是經濟、適用,小面積、小戶型,滿足最低限度生活需求和舒適度。(記者 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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