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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作品涉嫌被剽竊? 洪晃向廣州某報紙討說法

2006年07月06日 01:55

  中新網(wǎng)7月6日電 曾經(jīng)紅極一時的少年作家郭敬明,因代表作《夢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襲莊宇的《圈里圈外》而卷入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著作權(quán)官司,最后敗訴不說,還在媒體那得了個雅號“抄級男生”(簡稱“抄男”)。

  “抄襲風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7月4號,洪晃在其博客上發(fā)表文章,指責著名媒體《廣州日報》于6月23日“每日副刊”中刊登了洪晃的一篇文章“小女人與大女人的福氣”一文,作者署名搖身一變換成了“王聞”,眾所周知,這篇文章曾經(jīng)發(fā)表于<三聯(lián)生活周刊>2001年第18,19期合刊中,并收錄在洪晃的自傳體《我的非正常生活》一書中,不知道廣州日報的編輯們是如何讓這篇稿子刊登出來的。

  洪晃的博客這樣寫道:“出去逛了一周,還在《財富》腦風暴會議上使勁說,中國對知識產(chǎn)權(quán)開始重視了,別揪著我們小辮子不放,盜版給好萊塢作了多好的宣傳鋪墊....好,回來第一天,PP就拿著這頁《廣州日報》給我看?扌Σ坏,文字是我的,作者是個叫王聞的,用了就用了不說,干脆連名都給換了。得了,也不說什么了,就請《廣州日報》那位編輯大人給個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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