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莉)從2011年起,即使高中階段在國家級或市級體育競賽中獲獎,學生依然要參加全市統(tǒng)測,才能獲得高考體育特長生資格。記者從市教委獲悉,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將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具體項目要求,統(tǒng)一對體育特長生組織測試,成績合格者方可享受照顧投檔,由學校審查錄取。
據(jù)了解,目前高招政策中,在市級、國家級體育競賽中獲得相應的獎項就可以開具體育競賽成績證明,在高考中享受優(yōu)惠。高考體育特長生一般可獲得20分的加分照顧。但因為一些學生在體育競賽獲獎后不再進行訓練,因此在高考時已經(jīng)達不到體育特長生的要求。所以從2011年起,本市將調整對體育特長生的錄取方式,所有體育特長生都要參加統(tǒng)一測試,成績合格方可享受照顧投檔。
2009年至2010年仍繼續(xù)辦理高中體育特長生競賽成績證明并嚴格資格審核和公示制度。
凡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并且在高中階段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體育競賽優(yōu)勝者(單項前五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以及獲得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運動員)稱號者,可以辦理體育競賽成績證明。
市級體育競賽是指高中階段正式列入北京市年度體育競賽計劃的青少年錦標賽、業(yè)余體校比賽及普通中學高中階段的體育比賽。未列入計劃的邀請賽、友誼賽等不在此列。
市級以上體育競賽是指由市教委、市體育局指派參加的列入國家競賽計劃的正式青少年比賽。未經(jīng)指派的比賽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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