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開學 河南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再交雜費
2008年07月08日 15:53 來源:東方今報 發(fā)表評論
從今年秋季開學起,我省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用交雜費了。昨日,省教育廳發(fā)布了《2008年全省規(guī)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對我省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進行了規(guī)范。
進城務工農民子女上學收費,與城市居民子女一視同仁。借讀生交納借讀費后不再交納雜費。
公辦高中除按照國家和省定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書本費、作業(yè)本費、電教教材代收費外,不得另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辦有分校的公辦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錄取分數(shù)線、錄取結果都要向社會公示,不得降低統(tǒng)招比例擴大分校招生。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家長按省定擇校費標準交費后不需要再交學費。 (記者 趙媛)
【編輯:侯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