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學副校長陸杰榮論文抄襲丑聞有了最新說法:該校黨委書記王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陸杰榮的學生楊倫剽竊他人論文,為了能在核心期刊發(fā)表,需要有陸杰榮的第一署名,征得陸杰榮的同意后,該論文發(fā)表在《哲學研究》雜志。因此,陸杰榮不負直接責任云云。(《廣州日報》6月16日)
筆者老實,對官員面對大庭廣眾敢于侃侃而談的說辭,總是不敢輕易懷疑,雖然屢屢上當,依舊不改初衷。而這一回遼寧大學當局的說辭,啟人疑竇之處太多,暫且不去管它。筆者只想就這一說辭,談點最粗淺的感想。
慚愧得很,由于孤陋寡聞,我不了解陸杰榮先生的學術(shù)成就究竟如何。然而,從文章沒有他的署名,就無法在權(quán)威雜志發(fā)表這點來看,聲望該是相當尊崇。照理說,一個有著如此學術(shù)聲望的學者,應(yīng)該具有極嚴謹?shù)膶W術(shù)態(tài)度?墒,陸杰榮先生評斷一篇論文是否抄襲,連最簡單的網(wǎng)上搜索都不屑為之,只是隨便問問抄襲者本人,就同意自己署名該文第一作者。這樣的學術(shù)態(tài)度,叫人無法相信其會有出類拔萃的成就。稱他“不智”,不算厚污。
我們了解到的著作權(quán)法的常識是,不管著作是如何出籠的,著作的第一作者就是第一責任人,既享受該著作能帶來的最大的那一份名利,也承擔著該著作可能導(dǎo)致的最大的那一份責任。如今,剽竊丑聞曝光了,陸杰榮先生作為第一作者,是應(yīng)該勇敢地站出來承擔第一責任的。可是,陸杰榮先生不吭一聲,做了縮頭烏龜,運作出學校當局出頭為他辯解,實在夠不上一個“勇”字。
大事上不智不勇,小聰明倒相當叫人欽服。陸杰榮先生的學術(shù)地位是如何奠定的,筆者不得而知,可是,從此次抄襲案來看,很叫人存疑。不免揣測,他的所謂著作,大多由人家寫好,他來個“第一作者”的署名。果真如此,實在算不上“仁”吧。
和他人合伙剽竊,從常理推斷,案件曝光,該同甘苦、共患難才是?墒牵懡軜s先生將責任一股腦推給合伙人楊倫,反倒把自己打扮成了關(guān)心愛護學生的忠厚長者,甚至成了剽竊丑聞的受害者。不知道合伙人楊倫會怎么想?傊鳛榕杂^者的筆者,很為楊倫寒心抱屈。如此對待合伙人,哪里夠得上一個“義”字!
遼寧大學面對丑聞,第一閃念是撇清,不足為怪。不過,撇清的最好方法似乎不是為剽竊者辯護,而是大刀闊斧、嚴厲處置剽竊者。如此,學校清譽大概更能得到維護。謝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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