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恢復繁體字"的建議。教育部回應語言文字有法。專家學者也不認同--
漢字"廢簡復繁"不可取
漢字“廢簡復繁”?全國政協(xié)委員潘慶林在本次全國兩會上提議花10年時間逐步恢復使用繁體字,引發(fā)熱烈爭論。目前,堅守簡體字的“正方”和倡議恢復繁體字的“反方”,兩大陣營都各有擁躉。這場爭論也引起了學界的關注。
漢字究竟有沒有必要在繁簡之中再作選擇?史學家們的態(tài)度明確反對:“如果要全面恢復使用繁體字,那肯定是歷史的倒退。”
教育部表示,簡體字“有法可依”
其實,漢字“繁簡之爭”并非新話題。支持“恢復繁體字”的人大多認為,20世紀50年代簡化漢字時太粗糙,違背了漢字的藝術和科學性。簡體字在傳承文化方面有先天不足,妨礙了現(xiàn)代人閱讀古籍經典,也不利于祖國內地與港澳臺及海外華人的書面語言交流。
3月12日,針對這一建議,教育部副部長章新勝表示,簡體字的通行使用“有法可依”,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未做修改前,簡體字作為規(guī)范字的使用要求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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