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萍從小住在上海弄堂里,弄堂里女孩子和女人們的故事,她一直記著……”最近,一位杭州女作家筆下流淌出了地道滬上風情的長篇小說《上海弄堂》。然而,很快,就有一些文學愛好者發(fā)現(xiàn),顧艷寫的這部《上海弄堂》中,有三分之二的篇幅與上海女作家陳丹燕出版于2002年的小說《魚和它的自行車》相似得如雙生兒!渡虾E谩返娜宋镌O置和情節(jié)脈絡不僅與《魚和它的自行車》如出一轍,連敘述的語氣、段落的組織、意象及意象出現(xiàn)的秩序都存在著大量相似的現(xiàn)象。
“剽竊”一說,不脛而走。耐人尋味的是,爭議當前,仍無礙《上海弄堂》單本的發(fā)行。
與此同時,無獨有偶,文壇“抄襲”幾成連載:繼《夢里花落知多少》后,再次涉嫌抄襲的郭敬明的長篇《小時代》也越賣越火,9月27日才上市的《小時代》,在9月30日截止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里,以3天的銷量,奪取了9月的銷售冠軍。同樣,當10月30日結束的時候,開卷發(fā)布的全國監(jiān)測數(shù)據(jù),《小時代》以5600冊的監(jiān)測數(shù)據(jù),蟬聯(lián)當月銷售冠軍;而“80后”另一女作家安意如溫柔中的心機更是讓人瞪目:先前兩冊《人生若只如初見》、《思無邪》有剽竊只初見,露冰山一角,還是羞羞答答,半遮半掩;再出《陌上花開緩緩歸》,卻見書后列舉了參考書,并聲明“不能保證不和別人的雷同”。好么,聲明在先,你還能說這是剽竊還是抄襲?這讓人不得不嘆服,文學打假,竟變成軟弱無力的假打。
當事人拒不認抄
“那是80年代初夏,我17歲,考上了醫(yī)學院附屬的護士學校!谏拿恳惶幠呐伦钗⑿〉霓D折處,我都在心里熱烈地盼望著奇跡的出現(xiàn)!(陳丹燕,《魚和它的自行車》)
“20世紀90年代初夏的一個黃昏,她18周歲,高考時報考了上海醫(yī)學院。……在生命的每一處,哪怕是最最微小的轉折處,母女倆都在努力把握機會,盼望奇跡出現(xiàn)。”(顧艷,《上海弄堂》)
與陳丹燕所寫不同的是,顧艷將“我”由第一人稱改成“沈青萍”,又把主人公的家庭狀況從父母雙全改為父親早逝。整部小說中,凡是與《魚和它的自行車》中有相似的部分,只有這個開頭是改動最大的。但顧艷不認為這是抄襲、剽竊,她在天涯相關帖子中表示:“《上海弄堂》和《魚和它的自行車》是兩個不同故事的小說。作為作家寫作品是不愿意和別人雷同的。但有些個體經(jīng)驗和我們那個時代的人有著公共的經(jīng)驗。”“在已經(jīng)出版的長篇小說中,任選兩部去尋找,哪里找不到有相同的句子?”
至昨天22時50分本文截稿時,顧艷仍拒絕與本報記者直接交流。但她在天涯網(wǎng)上表示,天涯網(wǎng)必須向她公開賠禮道歉。
評論家心憂原創(chuàng)
“顧艷是杭州人,她怎么會對上海弄堂生活那么熟悉?是不是被出版社逼急了,從已存在的文字材料中摘取了一些?”文藝評論家謝璽章與顧艷有過一些交往,他也想不明白,一名“出版了20多部小說、散文、詩歌和評論集,在中國文壇從來沒有引起過異議,也沒有在作家圈引起過任何爭議”(顧艷本人自述)的作家,為什么忽然“手伸長了”。在謝璽章看來,一名嚴肅的作家,應該像珍惜自己的羽毛一樣珍惜自己的獨創(chuàng)性、原創(chuàng)性。
“寫小說又不是搞翻譯,怎么可能在互不知道的情況下寫出差不多的東西來?”作家陳村斷然否認了“共同生活經(jīng)驗導致巧合發(fā)生”的可能性,他一字一句地說,“作家寫得不好不要緊,作家的格調(diào)是最最要緊的。”
“以前,作家抄襲被揭露出來,是一件極為羞恥的事,必須公開道歉。而今,‘抄’功變成才華的一種了,堂而皇之地流傳在市面上,這種不正常的行為正在給我們的后代造成錯誤的影響,就是極不尊重他人的勞動,極為功利,喪失是非標準!痹u論家王小峰激動地對記者表示,網(wǎng)絡時代獲取信息的便利并不能為作家的“手滑”開脫;至于眾“粉絲”為偶像的錯誤筑起保護墻,認為“抄得有理”,那更是文化的悲哀。
被抄者心痛難平
“從上海某媒體上拜讀你的連載《上海里弄》,驚嘆你對上海如此熟悉!你曾經(jīng)是上海人吧?”一名網(wǎng)友在顧艷的博客上留言道。
或許作家陳丹燕才應該是這份“驚嘆”的真正歸屬者。本報記者昨夜就抄襲一事專訪了作家陳丹燕,她并不意外。她說早已察覺自己遭了“抄”手,也早已決定了不予追究。但這并不意味著原諒。陳丹燕努力平抑波動的情緒,淡淡地對記者說:“顧艷不僅抄了我的文字,還抄了我獨特的個人體驗。這些流蕩在字句組織中微妙的感受與體驗,相信世界上不會有第二個人與我一模一樣,還有這么多一模一樣。”
被“抄”的作家,往往都采取了陳丹燕這樣的態(tài)度,鮮有告上法庭的。這固然緣于作家的善良,但也在客觀上為抄襲者繼續(xù)抄襲大開方便之門。記者采訪的幾位業(yè)內(nèi)人士都表示對抄襲行為的譴責,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尊重,更是對被抄者的不公平。
“過了很久以后,一些經(jīng)典會留存下來,成為供大家‘借鑒’的公共財富,比如大量的小說和電影采用莎士比亞劇作中的套路和橋段,而中國的許多傳說故事也為后人改編、演繹,這都沒有問題。但如果在當代,作家要改編、改寫別人已有的作品,就必須獲得作者同意或購買著作權,并且在文體上注明出處!标惔灞硎尽
“行業(yè)需要規(guī)范,但首先要規(guī)范的是作家的心態(tài)。如果急著出名,急著掙錢,在那種特別著急的狀態(tài)下來寫作,抄襲在所難免!敝x璽章的話透露出許多無奈,有專家呼吁,我們必須正視這樣一個問題:誰來拯救抄襲者的靈魂?
本報記者 吳越 陳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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