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文化新聞
媒體揭秘兵馬俑的神秘主人 并非秦始皇另有其人?(2)

2008年10月15日 11:13 來源:大眾日報 發(fā)表評論



一副兵器戈被發(fā)現的照片令秦俑主人歸屬再次成謎




    秦始皇兵馬俑。陳景元質疑:秦始皇的軍隊既然是一支能統(tǒng)一六國的強者之師,在裝備上也應該是一流的,然而,俑坑里的這些兵俑沒有任何頭盔保護。 中新社資料圖 嚴向群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質疑二:秦始皇為什么放著鐵兵器不用,而選擇落后的青銅兵器陪葬?

  在兵馬俑1號和 2號坑,大量的步卒圍繞著戰(zhàn)車排成一列列整齊的大小方陣,陳景元由此推斷,戰(zhàn)車是這支部隊的主力。

  然而,自殷周以來直至春秋時期,隨著戰(zhàn)爭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車戰(zhàn)的弱點逐漸暴露,常常是顧得了左邊顧不了右邊。那么,秦始皇還會在交戰(zhàn)時大量使用落后的戰(zhàn)車嗎?

  陳景元指出,秦始皇當政以后,連年的戰(zhàn)爭迫使他對軍隊結構進行了優(yōu)化調整,大量采用騎兵和步兵相配合,使之更加輕便,易于作戰(zhàn)。從這點判斷,兵馬俑坑中的那支部隊應該不是秦始皇的軍隊,它的年代肯定更早一些。

  對于此,袁仲一認為,不能因為俑坑中出現戰(zhàn)車就否定它屬于秦始皇。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文字記載說秦國取締了戰(zhàn)車。戰(zhàn)車雖然有它的局限性,但兩軍交戰(zhàn)時,它在速度和沖擊力上的優(yōu)勢是步兵和騎兵無法比擬的。兵馬俑坑的軍陣,正是戰(zhàn)車、騎兵和步兵有機組合的典范。

  陳景元顯然并不同意這個解釋,他又指出了另一個疑點:俑坑中發(fā)現了很多笨重的青銅兵器,秦始皇這樣一位善于征戰(zhàn)、統(tǒng)一六國的國君,會放著先進的鐵兵器不用而去選擇落后、笨重的青銅兵器陪葬嗎?這顯然有悖于常理。

  對于這一觀點,袁仲一認為,鐵兵器代替銅兵器是有一個過程的,因為冶煉技術的普及需要一定時間。所以從目前的考古資料來看,秦代出土的兵器基本上是銅兵器,鐵兵器極少,整個秦陵也只出土了兩三件,以此認為鐵兵器代替銅兵器與實際情況不符。

  質疑三:秦始皇的強者之師,竟然連頭盔都不戴?

  陳景元的質疑仍沒結束:秦始皇的軍隊既然是一支能統(tǒng)一六國的強者之師,在裝備上也應該是一流的,然而,俑坑里的這些兵俑沒有任何頭盔保護。難以想象,這種簡陋的武裝能在近距離廝殺的戰(zhàn)場上獲取勝利。

  的確,在秦陵附近考古人員發(fā)現了一個石鎧甲坑。從已經拼合起來的石盔石甲,我們似乎看到了秦國軍隊的威武英姿。奇怪的是,既然秦國軍隊配有頭盔,那兵俑為什么沒一個人戴呢?

  袁仲一認為,秦人出身于大西北的草莽之間,習性尚武,與游牧民族混居。而且,當時商鞅為秦國制訂了一套任何別的國家都無法忍受的嚴苛法律:秦兵只要斬獲敵人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爵位一級、田宅一處和仆人數個;蛟S正是在這種利益的驅使下,尚武的秦軍干脆脫掉了笨重的頭盔和重甲,沖上戰(zhàn)場去殺! 史記》對秦軍的這一行為也有描述:戰(zhàn)場上的秦軍竟然袒胸赤膊,索性連僅有的鎧甲也脫掉了。

  陳景元對兵馬俑的質疑并沒因此而結束。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編輯:宋方燦】
請 您 評 論                                 查看評論                 進入社區(qū)
登錄/注冊    匿名評論

        
                    本評論觀點只代表網友個人觀點,不代表中國新聞網立場。
圖片報道 更多>>
甘肅白銀屈盛煤礦事故已造成20人遇難
甘肅白銀屈盛煤礦事故已造成20人遇難
盤點世界現役十大明星航母艦載機
盤點世界現役十大明星航母艦載機
13米高巨型花籃“綻放”天安門廣場
13米高巨型花籃“綻放”天安門廣場
中國首艘航空母艦正式交接入列
中國首艘航空母艦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發(fā)生列車脫軌事故 致9人受傷
日本發(fā)生列車脫軌事故 致9人受傷
沙特民眾首都街頭駕車巡游慶祝建國日
沙特民眾首都街頭駕車巡游慶祝建國日
世界模特嘉年華 60佳麗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華 60佳麗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現降雪
青海北部出現降雪
每日關注  
關于我們】-About us 】- 聯系我們】-廣告服務】-供稿服務】-【法律聲明】-【招聘信息】-【網站地圖】-【留言反饋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