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行業(yè)的道德困境
日前,“非誠勿擾事件”、“張悟本事件”、“電影《八天八夜》事件”等不斷出現(xiàn)的媒體事件引起了各界的關注,媒體倫理的討論如火如荼,多種世態(tài)萬象背后折射出媒體行業(yè)的諸多現(xiàn)實問題及其面臨的道德困境。對此,本報記者特約請新聞學、倫理學及法學專家進行了討論。
困境之一:社會公益?zhèn)人隱私難兼顧
大眾傳媒在報道一件事實時,如何才能做到既滿足社會公益,又保護當事人的隱私?當二者存在矛盾時又該如何調節(jié)?這一度成為社會各界爭論的焦點。
以紀錄片《麥收》為例,該片描寫一名女子從農村到北京從事性服務工作的遭遇。該影片雖然沒有任何裸露及限制級畫面,但由于影片對當事人毫無遮掩的拍攝,引發(fā)了道德爭議。反對者指出,除女主角簽署同意書外,導演未征詢其他出鏡者同意,侵犯了他人隱私。另外一種觀點認為,觀眾有權拒絕、抵制侵犯隱私的作品,當導演未處理性工作者的個人信息時,觀看影片的行為將令被拍攝者承受更大風險。
“媒體報道與科學研究的目標固然都是求真務實,但正如科學研究有禁區(qū)一樣,媒體報道也不是沒有任何限度的。這個限度就是以人為本原則,就是必須尊重與維護人的心靈和肉體的完整性原則!敝袊鐣茖W院哲學研究所倫理學研究室主任甘紹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說。
中國傳媒大學陳衛(wèi)星教授在其《新聞倫理的可能性》一文中表達了相似觀點。他指出,無論記者、編輯怎樣大公無私,都不能保證做到客觀中立,特別是在涉及自身觀點和職業(yè)利益時,話筒和攝像機的強行介入在什么情況下才會是可接受的,不僅涉及對當事人的尊重和保護,有時還源于媒體的自我期許和受眾壓力。
網絡和信息化時代,一方面,有人害怕自己的隱私被泄露;另一方面,有人通過暴露自己的隱私而出名。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陳力丹教授分析,絕大多數(shù)人想保護個人隱私,然而個體有不同,有人更喜歡抖摟隱私揚名,這跟實行市場經濟有關。市場經濟有一條要求——貨物要有品牌。而名氣背后意味著利益能夠帶來價值。
對于媒體而言,社會公益與個人隱私都代表著不容漠視的重要價值,兩者之間能否找到平衡點是問題的關鍵。甘紹平認為,今天人們的價值觀已日益多元,開始從重視社會公益的維護向保護個人隱私轉變。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林來梵告訴記者,今年7月1日生效的《侵權行為責任法》第二條,明確將隱私權列入保護范圍,規(guī)定對它的侵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這只是民法的保護,隱私權同樣是憲法規(guī)定的基本權利,而且是所有基本權利中較為重要的一項權利,因為它是憲法中人格權的主要內容之一,是“人格尊嚴”這一重要原理的直接反映。
困境之二:權利與權力的話語權之爭
被稱為“無冕之王”的記者,在社會上擔當揚善抑惡、維護正義的角色,它向社會提供的不是一種普通產品,而是擁有高度社會影響力的特殊產品。然而,現(xiàn)實中媒體常常面臨尷尬處境:新聞報道時成為強勢部門的“傳話筒”;在教育、民生等報道領域,為有錢者代言,為有權者造勢。最終導致越是強勢部門,越在媒體上擁有話語權,越是弱勢部門,越失去話語權的現(xiàn)象。“無冕之王”們在糾結中紛紛笑談新聞理想如灰飛煙滅。
陳力丹指出,目前我國傳媒界往往有權力意識沒有職業(yè)意識,沒意識到自己是一個行業(yè),而這個行業(yè)是有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規(guī)范的。其實,作為一個新聞記者應該明晰自己的社會責任,明確自己其實誰也不代表。武漢大學哲學學院張傳有教授也認為,新聞媒體的權力主要是一種話語權,它來自于民眾本身所具有的知情權、政治參與權、發(fā)表言論的自由權以及對政府權力的監(jiān)督權。從終極意義上說,新聞媒體應當為之負責的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
本報記者在采訪時,專家公認目前我國新聞媒體普遍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自主性不夠,許多新聞從業(yè)人員很難在權利和權力面前抉擇;二是自律不夠,媒體從業(yè)人員職業(yè)道德缺乏,由此引發(fā)許多新聞媒體失范事件。
信息化時代,傳媒界眾多亂象是否說明媒體產出的全是負價值呢?當然不是。西南政法大學李光輝教授對此作了說明:雖然大眾傳媒的社會角色在現(xiàn)代社會中被不斷修改,逐漸成為一種諸如意識形態(tài)的工具、文化的霸權、媚俗的藝術而招致許多批判,但它的內在規(guī)定性并未改變,依然是滿足人類溝通交流的天性以及信息傳遞的需要。在不斷的信息傳遞和溝通交流中,人類獲得了更為廣闊的生存空間,在更大程度上實現(xiàn)著自身的自由。這也正是大眾傳媒得以存在于世的根本理由。
困境之三:資本至上還是責任至上
近日,浙江衛(wèi)視《為愛向前沖》停播,江蘇衛(wèi)視《非誠勿擾》全面整改。7月3日,在京舉行的“2010年應用倫理學之傳媒倫理夏季論壇”上,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宣傳管理司副司長李宗達坦言,近年來對外輿論監(jiān)督比較多,對本行業(yè)監(jiān)督不多,出現(xiàn)了許多問題。當前一些電視臺文化娛樂類節(jié)目、情感故事類節(jié)目、醫(yī)藥衛(wèi)生類節(jié)目出現(xiàn)了格調品位低俗,價值取向偏差等苗頭。
一位從事一線工作逾20年的業(yè)內人士向記者“訴苦”,誰也不想走低俗路線,但央視索福瑞定期要統(tǒng)計各大衛(wèi)視排行榜,每次幾乎都是湖南衛(wèi)視、江蘇衛(wèi)視、浙江衛(wèi)視、安徽衛(wèi)視占據前四強。事實證明,越低俗,收視率越高,觀眾越喜歡看。他認為,盡快推行電影電視分級制度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談及媒體與倫理的關系,除了總要關涉媒體從業(yè)者的職業(yè)道德之外,有兩個核心話題是人們很難回避的:第一個話題是媒體的社會良心。第二個話題是,盡管媒體企業(yè)化是全球性趨勢,但正如企業(yè)倫理所要求的那樣,媒體企業(yè)并不僅僅是一部賺錢的機器,它還承載著應有的社會責任!备式B平研究員如是說。
那么,媒體的社會責任是什么,媒體倫理的核心價值怎樣理解,有學者認為,媒體“真正的倫理精神”作為一種具有超越性、引領性的應然與實然相共生的道德品質或德行,應當具有求是精神、正義精神、仁愛精神、勇敢精神、自由精神。也有學者提出,媒體應是公民利益與意愿的服務者。它提供一個信息流通與觀念交鋒的客觀平臺,讓公民在對這一平臺的審視過程中塑造自己的價值判斷,從而實現(xiàn)自主的道德選擇。
反映到實踐中,這就是以人為本,在災難中不以別人的悲痛作為吸引讀者的賣點;在拍攝特殊群體或弱勢群體時,自覺使用馬賽克技術,尊重別人的隱私權;不作低俗和虛假宣傳,維護新聞媒體的嚴肅性和神圣感。
專家最后指出,近年來傳媒業(yè)的發(fā)展固然十分迅速,媒體倫理及媒體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卻亟須建立,如何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使一些人免于鉆法律的空子,恐怕還需要政府、學者和有識之士共同努力。
記者 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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