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氣公司以置換秒表日為界計算應補差價;市民抱怨有“強賣”之嫌
廣州市煤氣公司昨日出臺了天然氣試行價收費實施辦法。辦法規(guī)定,此前用氣產(chǎn)生的差價將一次性向市民收取。記者采訪了不同市民,有人認為更貴了有認為更便宜了,但大家普遍認為,先改造試用再定
價格的做法有“強賣”之嫌。油氣專家解釋,使用哪種更省錢還沒有算過,但天然氣的熱值肯定要比油制氣要高。
置換秒表日為界
記者從廣州市煤氣公司了解到,廣州使用天然氣已有一年,但一直按2.5元/立方米的管道油制氣的價格收取,低于目前暫定價。因此用戶需根據(jù)管道油制氣價格與管道天然氣試行價格的差額(以下簡稱差價)計算應補交的氣費。市煤氣公司抄表員對該類客戶進行抄表時,將在備款通知單上注明應補交的差價(補差價氣費不計滯納金)。置換日后最后一次抄表的用氣量按管道天然氣試行價格計算氣費。
對置換當天不能抄表的,用戶要將用氣量告知市煤氣公司所屬分公司,并核查確認。如果客戶未告知,則以置換日為界按日平均用氣量分段計收。
租售房或成難點
準備進行管道天然氣置換的用戶在置換當天,市煤氣公司將安排對該類用戶進行抄表,置換抄表日前的用氣量按油制管道氣價格收取氣費,置換抄表日后的用氣量按管道天然氣試行價格收取氣費。IC卡表用戶如果在管道天然氣置換日已被抄表,置換日之后的用氣量根據(jù)差價計算的氣費在下次充值時補交,該部分補差價氣費不計算滯納金。
針對有人提出在此過程中存在房屋租售該由誰來補交差價的問題,煤氣公司表示將向注冊用戶收取,誰注冊用氣就向誰收取差額,不存在界定不清的問題。
市民埋怨“強賣”
自從廣州市物價局公布管道天然氣試行銷售價格后,各界高度關注。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市民算賬后得出的結果不一樣。五羊新城的金先生說,在沒有定價以前,他家使用的煤氣和天然氣的支出差價約在150元/月左右,天然氣要便宜一點。現(xiàn)在重新定價后一個月在180元-200元之間。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使用天然氣比以前更便宜了。
金先生表示,實際上使用兩種氣的價格差別不大,天然氣在清潔和安全上比煤氣好,貴一點也應該!暗菍|西先賣給顧客,用一年后再來算價錢,有點強賣的感覺。”
居民使用3.45元/立方米的天然氣和使用2.5元/立方米的煤氣哪種更劃算?油氣專家稱,目前還沒有仔細算過,但是天然氣的熱值比煤氣肯定要高。
氣價高于其他大城市
據(jù)了解,廣州天然氣的價格是3.45元/立方米,但北京價格為2.05元/立方米,上海的用戶價為2.1元/立方米。廣州的氣價為什么比其他大城市高出很多?
煤氣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天然氣定價是物價局制定,經(jīng)市政府審批的。廣州的氣價之所以高出其他城市,有幾方面的原因:首先其他城市使用的是國產(chǎn)氣,而廣州使用的天然氣是從澳大利亞進口的;其次澳大利亞氣的熱值比其他城市使用的天然氣熱值要高。而為什么廣州要選擇使用澳大利亞的高價氣呢?該負責人表示這是國家的能源戰(zhàn)略。(記者 范如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