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曝出個別城市“政府機關提前供熱,百姓家中挨凍盼暖”的新聞,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只有通往市政府的管道于9日下午開始供熱,市區(qū)其他區(qū)域均未供暖”這短短一句話,將多年以來一直為相關利益方心照不宣的小范圍提前供暖暴露于大庭廣眾之下,輿論再次一片嘩然!其實,提前供暖也并不是一個新話題,但是由于長期以來提前供暖往往限于機關事業(yè)單位以及大中型國有企業(yè)的辦公場所和職工宿舍家屬區(qū),因此普通百姓往往很難受益。
記者曾生活在我國東北地區(qū),在室內卻從來沒體會過所謂關外的刺骨寒冷。因為記者從小就居住在某大型國有企業(yè)的職工宿舍區(qū),那時每年冬天家里的暖氣都比該市其他居民區(qū)早來半個月晚走半個月,而且暖氣也給得格外足,盡管室外是零下30攝氏度大雪紛飛,但室內溫度沒低過22攝氏度。
其實,如果真的是因條件所限無法實現(xiàn)大面積提前供暖,以局部提前供暖暫時替代全部提前供暖也不是不可接受的,問題的關鍵在于提前供暖對象的選擇。如果局部供暖對象是敬老院、幼兒園、學校、醫(yī)院及各類社會福利公益機構而非政府機關大院,相信即便是在寒風中瑟瑟發(fā)抖的普通百姓,體會到的也將是比自家提前供熱還要多的舒心暢意!
現(xiàn)實生活中,提前供暖的對象往往優(yōu)選了“權力”,這樣的局部供暖是少數人的溫暖,是權力濫用的溫暖。供暖問題僅是事關民生的一個方面,但不正常的“局部供暖”反映出來的卻是權力的傲慢與公平正義的缺失。
關注三:供暖怎樣計費更合理
供暖的問題方方面面,不僅涉及何時供暖、怎樣供暖,供暖計費的方式和定價的合理性更是引人關注。
在福利分房時代終結之后,采暖費也伴隨住房商品化的腳步應運而生,與水電燃氣費用一并成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必須支付的硬性開支。但是,由于我國供暖機制改革長期滯后,供暖計量設施改造進程緩慢,因此我國大部分供暖地區(qū)只能采取粗放式的按面積計費的方式,這成為供暖商品化過程中的一大瓶頸,也讓有關“供暖選擇消費權”的訴訟爭議屢見報端,而供暖企業(yè)更是年年因為供暖費被拖欠而頭疼不已!
去年,我國北方地區(qū)掀起了一股供暖價上漲的風潮,蘭州、銀川、西安等城市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供暖價格,其中銀川市每平方米每月的供暖價格由2.8元上升至4元。而今年以來,各地煤炭供應價格普遍大幅回落,但供暖成本的下降并沒有帶來普遍的價格下調。據記者了解,僅銀川市及時對2009~2010年供暖價格作出調整:將每平方米每月4元供暖費用降至3.8元,實行了煤價與供暖價聯(lián)動機制。供暖費按兵不動的大部分地區(qū)相關物價部門對此的解釋是,供暖企業(yè)很多僅處在微利保本狀態(tài),而各級財政每年也要對居民用熱給予補貼。
那么,完全剝離供暖福利性質的一戶一表、按用熱量計費的方式是否更為可行,更容易被老百姓所接受呢?這個問題回答起來則不那么簡單。首先,按實際用熱量計費的方式需要大量的真金白銀投入進行前期設備改造,用暖單位及個人均不愿承擔供暖管網串聯(lián)改并聯(lián)的費用,而供暖企業(yè)更是由于行業(yè)的壟斷性鮮有積極性;再有,由于我國居民的消費承受能力有限,因此供暖定價在供暖行業(yè)處于完全的壟斷地位時如何做到合理透明,需要相關的城市管理部門承擔更多責任,作出更大的努力。另外,從已經施行一戶一表、按用熱量收費的地方實踐來看,分戶供暖已經催生出了“蹭暖”一族。所以說,面對供暖這一特殊商品帶來的種種新老問題,相關的城市管理部門恐怕要多花點兒心思、多費點兒銀子,才能讓年年困擾各方的冬季供暖問題有個令大多數人滿意的答案。(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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