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庫|圖片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chǎn)經(jīng)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調節(jié)財富增量而非存量 嚴征個稅難調節(jié)收入差距

2006年11月09日 10:46

    一個辛辛苦苦工作而得12萬元的工薪族,和一個房地產(chǎn)暴發(fā)戶、一個遺產(chǎn)繼承者一樣,都要交相同數(shù)額的稅,顯然有失公平。 中新社發(fā) 井韋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wǎng),未經(jīng)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11月8日發(fā)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guī)定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需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申報年收入等信息。

  就在同一天,從財政部也傳來一則消息,國家下一階段工資改革重點為“限高、穩(wěn)中、托低”,高收入人群的補貼將遭削減。

  嚴格意義來說,這兩條新聞都已是舊聞了,因為去年個稅調整時就有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當自行申報的初步意向,而所謂的“限高”在早些時候討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時也都有提及。只不過現(xiàn)在試行辦法的出臺和官方的表態(tài),預示著這兩項政策都將由征集意見階段步入落實和實施階段。

  年收入12萬元以上個稅要自行申報,其意在于推動高收入者從被動納稅到主動納稅,以實現(xiàn)與國際通行的“報稅”模式相接軌。這一與國際接軌的意愿也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我們的市場經(jīng)濟在培育了一批富人后,他們當中的相當一部分人卻表現(xiàn)為“為富不稅”、“為富不露”。所以,此次首次用立法手段向富人的逃稅、低稅現(xiàn)象說“不”,應當說,這一法制體現(xiàn)有可能強化高收入者納稅行為的規(guī)范和法律約束,一定程度上將起到調節(jié)收入差距、完善分配制度的作用。

  但正如當初將個稅起征點定為1600元一樣,“一刀切”地將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劃入高收入者行列,難免引起爭議。一個辛辛苦苦工作而得12萬元的工薪族,和一個房地產(chǎn)暴發(fā)戶、一個遺產(chǎn)繼承者一樣,都要交相同數(shù)額的稅,顯然有失公平。而在稅前沒有扣除的情況下,只看收入、卻不看支出的個稅征收同樣讓人不滿。因為同等的收入,有的人一人掙來一人花,有的人卻要贍養(yǎng)一大家子人,負擔差異如此之大,怎能一樣征收?況且,實施稅前扣除,讓每個人承擔不同稅負,已在國際通行,只有我們在個稅申報模式上喊著與國際接軌,但在個稅征收的內容上卻依然停留于“一刀切”的中國模式。

  國家設立個稅目的是非常崇高的,就是希望以此調節(jié)個人收入、平衡社會財富,防止社會分化過大,讓社會失去平衡。孟德斯鳩早就說過:“國家的收入是每個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財產(chǎn)的一部分,以確保他所有財產(chǎn)的安全或快樂地享用這些財產(chǎn)”。所以,個稅一直以來是被作為“良稅”而得到民眾的認可和支持。但實施20多年來,由于在操作上出現(xiàn)的種種問題,使得這個“良稅”的形象大打折扣。拿這個年所得12萬元的高收入界定來說,不同的12萬元,本應當承擔不同的稅負,但由于缺乏具體的細化措施和監(jiān)管細則,使得我們只是簡單地以一個量化的數(shù)字來替代年收入的構成分析,如此,則很難真正起到調節(jié)收入差距的作用。

  貧富差距的拉大,主要原因在于收入的初次分配不公。要想縮小貧富差距,寄望于個人所得稅來解決初次分配不公,實際上是曲解了個稅的作用,因為個稅主要偏重于“調節(jié)財富增量而不是存量”,它無法解決初次分配不公的問題。因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削減甚至是取消高收入人群補貼的工資改革遠比“富人”的個稅自行上報來得實在。

  (文章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席夢婷】
:::相 關 報 道:::
··中國明確個稅自行申報 ·五情形須向稅務機關申報
·個人年所得超過12萬元納稅人未申報個稅將予罰款
·12萬成自行申報個稅門檻 個人年所得如何計算?
·國稅總局負責人就個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答問全文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