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之難
改變之憂
遼寧省林業(yè)廳廳長王文權要拿“干部林”開刀,也遇到了難處。因為村里的招待費、工資、補助以及村級債務,無不出自于此。
他下鄉(xiāng)動員搞試點。一試,就試出了“麻煩”。村民們追著村干部問:“南山的林子賣出去了,俺們咋不知道?”
過去,林子賣給誰,村干部說了算。如今,要分林到戶,村民一下子“明白了”。
遼寧有8933.9萬畝集體林,其中,公益林(國家為保證生態(tài)嚴格控制的山林)占了大部分。不把公益林納入,試點的面積將很少,失去改革的意義;把公益林納入,風險又很大。
“要是搞亂了,對上對下,我這個林業(yè)廳長都無法交待!蓖跷臋嗾f。他讓有關同志坐在屋子里想了100多個問題,拿到試點單位時,依舊“戰(zhàn)戰(zhàn)兢兢”,不停叮囑:“遇到問題咱們商量”。
后來,看到沒有因為林改引起一個逐級上訪和亂砍濫伐事件,王文權松了口氣:“把問題放在屋里想,太多了;把問題交給農民,解決了!
分林到戶
江西省崇義縣,1381人的鉛廠村,有林地5.7萬畝,人均42畝,光竹子,就有288萬株,是典型的林業(yè)村。得知林改的消息,村里馬上分成兩派。
不贊成的,多是村干部。他們認為,集體林場一二十年來搞得不錯,貢獻不小,沒有必要分。而且,分下去林業(yè)秩序就要亂——1981年到1983年就曾經出過這樣的亂子,濫砍濫伐,弄得山上“光頭禿腦”。結論是:“不理他(上級),咱們村按照老一套干!
可是村小組長和村民們不干:一定要分,而且保證不會亂。
結果,村里反復開會,村支書羅揚龍說,一年開的會比過去20年還要多。開會的大禮堂是原來毛澤東思想宣講臺,長時間沒人去了,到處是灰塵。
最后,投票表決,38名村民代表,37名同意分。具體分法是:村歸村,組歸組,農戶的歸農戶。
干部群眾對“林權”認識不同
小小林權證,理解不一樣。
福建省林業(yè)廳廳長黃建興,有過這樣的經歷:當時,他擔任永泰縣縣長,到一個曾經出了名的濫砍濫伐村搞試點。他把村民們都找過來,說今后種樹是“誰種誰有”,而且,政府提供補貼?纱迕駸o一應答。
黃建興細問,原來,村民擔心“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今天一鋤頭下去,明天未必還是自己的地!
最后,黃建興終于打動了一個殺豬的,他說:“我種!有什么補貼?”
“種一棵樹補貼10塊錢!苯Y果,沒有多久,三百畝荒山郁郁蔥蔥。從那以后,黃建興每次乘車從那經過,都要停一會兒,看一看,想一想。
不過,出乎意料,等他當上林業(yè)廳廳長,再次下去調研發(fā)現,那位農民承包的山林已經被收了,山上的收入也歸了村干部。
陳錫文是中央農村工作辦公室主任,有一次到農村調查,縣領導陪著一起去,縣林業(yè)局長跟著去了。到了村子,縣林業(yè)局長就拿出了一個證書頒發(fā)給老太太,高興地宣布:“你家種的林子已經成為生態(tài)林了!
沒想到,老太太接過證書就嚎啕大哭:“我白種了!如果是生態(tài)林,所有的林木都不許砍,那我投入為什么?”
可以看出,干部認為“產權”重要,可村民認為“處置權”才真的“重要”。
報告,來自中央黨校
2006年3月,中央黨校調研組拿出研究報告,題目是:《中國農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江西省林業(yè)體制改革調查報告》。
這份報告提出,林業(yè)效益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林業(yè)體制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要求,特別是占江西全省林地面積85%的集體山林,存在產權歸屬不清、權利責任不明、經營機制不活、利益分配失調、林農負擔過重等問題,廣大林農沒有經營林業(yè)的主體地位和發(fā)展林業(yè)的主動性、積極性。
針對“趕著農民種樹,管著農民砍樹”的工作方式,報告認為,明晰產權,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據統計,江西省林業(yè)改革開始之后,已有40萬外出人員返鄉(xiāng)務林。2004年到2005年上半年,共完成人工造林329萬畝,為10年之最。其中,私營林不足三分之二。按照每畝投資200元計算,全省投入造林的社會資金4.26億元。
此外,江西全省原有山林權屬糾紛6萬多起,爭議面積400多萬畝,林改期間已調節(jié)處理5萬多起,面積將近300萬畝,調節(jié)處理率超過80%。一些多年積怨甚至經地方法院判決都難以執(zhí)行的糾紛,也借此解決。
給省委書記算的一筆賬
林改非同小可。向遼寧省委書記李克強匯報時,遼寧省林業(yè)廳長王文權算了一筆賬:遼寧100個縣(區(qū)),有32個分布在山區(qū)半山區(qū),其中,10多個就是以林為主。這些地方人均耕地不足1.5畝,卻有人均林地15畝。做1.5畝的文章,還是做15畝的文章?
李克強表示,就算這個賬。
對于農民,王文權也愿意算致富賬:如果在林下種人參,“一土籃(人參)換一臺桑塔納”;再說種紅松,一個松塔1元錢,一棵樹20個塔,一畝地50棵樹,僅此一項收入1000元。
不過,盡管有關官員向農民描述著致富的前景,在高寒的北方,相對于人參、紅松、楊樹長達10年、20年甚至50年以上的成長、成熟期,有些農民的目光是遲疑的。
44歲的遼寧農民張戰(zhàn)軍,花了一萬多元承包了15畝林地,有樹木400棵。這兩年,他在樹下種了豆子,光這個收入,一年就達到6000元。盤算著3年時間,靠種豆子就能收回成本,張戰(zhàn)軍認為“合適”。“這些樹成材要20年,20年后,我64歲,正好可以用來養(yǎng)老。”他說。
林權證還能干啥
一天,中共福建省委書記盧展工把福建省林業(yè)廳廳長黃建興叫了去,問他:“你知道,林權證還能干什么?”
黃被問得有點發(fā)懵。盧展工給了他答案:“還可以貸款!
原來,盧展工到福建省莆田市的一個鄉(xiāng)鎮(zhèn)調研發(fā)現,當地的林農急需貸款,就把剛到手的林權證作了抵押,向銀行貸款,居然成了。
盧展工是想告訴黃建興,林權證就是農民擁有山林的財產證明,用它讓農民獲得致富的啟動資金,何樂而不為?
實際上,從前依靠林權證貸款,并不容易。因為銀行原本沒有這種金融產品,加上農村貸款本來就讓銀行家們顧慮重重,風險也很大。
在福建省,永安市委書記親自出面和國家開發(fā)銀行永安分行行長協調,還從市財政拿出300萬元作擔保,要求允許林農拿林權證貸款。雙方還成立了聯席會議制度,終于促成此事。事實證明,此舉雙贏,至今無一呆壞賬。
陳錫文的擔憂
“作為一個重要的自然資源,山林同時也是一個重要的生產要素。沒有市場僅把它確權到戶,坦率地說,擺脫不了小生產狀態(tài)!标愬a文一番話,矛盾直接指向林改政策,對于林業(yè)官員有點“振聾發(fā)聵”。
“林木的生長狀況,實際只有林木的生產者最清楚。而你給他的配額,到底是否適合當地實際情況,我覺得非常值得探討!
陳錫文所說的配額,是指政府規(guī)定采伐量、頒發(fā)采伐證。對此,陳錫文委婉地表示,砍伐制度的管理是個很迫切的問題,嚴格管理是必要的,但是否只有通過政府來規(guī)定采伐量、發(fā)放采伐證呢?
2006年5月,中央農業(yè)和政策研究部門負責人、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員和具有代表性的地區(qū)林業(yè)官員共聚福建省三明市,除了表示看好林改的前景,有關人士也認識到,這次改革不僅涉及到山林產權明晰問題,也涉及到政府有關部門既有權力和既得利益的調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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