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7年收入超12萬的市民元旦起可網(wǎng)上報稅
2007年12月31日 15:59 來源:北京晚報 發(fā)表評論
從明天開始,2007年度收入超過12萬的市民可以在網(wǎng)上進行自行申報。其中,納稅人取得跨年度租賃所得,應計算在實際取得年度內(nèi)。
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為收入超過12萬的納稅人向地稅部門自行申報的日期。由于2008年1月1日是法定休息日,各級地稅部門不能受理上門申報,但地稅局網(wǎng)站已經(jīng)做好準備,接收來自納稅人的網(wǎng)上在線申報。記者了解到,網(wǎng)上申報的納稅人需要登錄個人所得稅網(wǎng)站進行申報,以前年度做過自行申報的,選擇“身份證照類型”,輸入“身份證照號碼”和“密碼”登錄進入申報頁面。忘記
密碼者可以點擊“遺忘密碼”進入申報表頁面填寫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在2007年的收入申報表中,增加了“應納所得額”、“減免稅款”和“備注”三欄。地稅部門表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計算自己的年所得時,多項收入都是不能減除的,都應該申報。對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其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計算在年所得內(nèi),不得減除納稅人在提供勞務或讓渡特許權使用權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
此外,財產(chǎn)租賃所得也需要計算在年所得內(nèi)。按照地稅部門通知要求:不得減除納稅人在出租財產(chǎn)過程中繳納的有關稅費;對于納稅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財產(chǎn)租賃所得的,全部視為實際取得所得年度的。這意味著,這些跨年度財產(chǎn)租賃收入,要全部計算到實際取得這筆收入的那個年度內(nèi)。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企業(yè)債券利息所得,則要全部視為納稅人實際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記者 傅洋)
【編輯: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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