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要求對救災物資減免收費 典型案件要曝光
2008年05月23日 18:0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5月23日電( 張云)山西省物價局今日下發(fā)通知,要求穩(wěn)定抗震救災相關商品價格,對抗震救災物資的運輸、收費實行減免政策。
此通知要求藥品、鋼材、水泥、食品等救災物資生產企業(yè)切實保障抗震救災相關物資的價格穩(wěn)定,重點是穩(wěn)定支援災區(qū)過渡安置房所需彩鋼夾芯板、鋼結構等原材料銷售價格,各企業(yè)不得趁機漲價,哄抬物價,在抗震救災期間要保持價格的穩(wěn)定。
記者了解,對執(zhí)行搶險救災任務和運輸抗震救災物資的車輛行駛山西省境內收費公路時,一律免收車輛通行費。
同時,對工程設計費、工程監(jiān)理費、招標代理服務費、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等制造救災活動房涉及經營性收費進行減半收費。
山西省物價部門要求全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巡查,重點檢查糧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飲用水等群眾生活必需品價格,以及建筑材料、藥品等救災物資和災后重建物資的價格。
山西政府提出,堅決打擊趁災害之機,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對串通漲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以次充好、變相漲價以及不執(zhí)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收費減免政策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嚴厲制裁,對典型案件要予以公開曝光。(完)
【編輯: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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