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于7月30日舉行成立大會,進一步明確了職責定位,開始正式運行。由于國家能源局并沒有管理能源資源的職能,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首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籌劃建設大型煤礦、解決煤炭短缺問題時也頗感為難。 中新社發(fā) 孫自法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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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于7月30日舉行成立大會,進一步明確了職責定位,開始正式運行。由于國家能源局并沒有管理能源資源的職能,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首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籌劃建設大型煤礦、解決煤炭短缺問題時也頗感為難。 中新社發(fā) 孫自法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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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今天(30日)舉行成立大會,進一步明確了職責定位,開始正式運行。
成立國家能源局的目的是加強對能源行業(yè)的集中統(tǒng)一管理,應對日益嚴峻的國際國內能源問題。而原來我國對能源領域的管理權比較分散,還有一些領域職責交叉,邊界不清。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首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成立大會上表示,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了國家能源局許多新的職能和任務,他感到責任非常重大。
張國寶說,比如說煉油、煤制油、煤制清潔能源,到底算工業(yè)還是算能源?這次“三定”方案中界定得非常清楚,劃入國家能源局。還有,這次給我們“三定”方案中加了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能源科技和能源重大裝備,做好不容易呀!
國務院“三定”方案還明確將石油儲備中心從國家發(fā)改委劃歸國家能源局,職責包括擬定石油儲備規(guī)劃并實施管理,監(jiān)測國際國內油價及供求變化,提出國家石油儲備定貨、輪換和動用的建議并組織實施,監(jiān)督管理商業(yè)石油儲備。
張國寶說:“這任務非常重!”
國家能源局并沒有獲得能源產(chǎn)品的獨立定價權,而是規(guī)定可以提出調價的建議,報國家發(fā)改委審批或審核后報國務院審批;國家發(fā)改委調整涉及能源產(chǎn)品的價格,也要征求國家能源局的意見。對此, 張國寶表示:“我覺得這兩段描述已經(jīng)可以了。在這種價格情況下,如果每個行業(yè)都自己管價格恐怕也不行,國家要有個總的平衡!
記者注意到,國家能源局并沒有管理能源資源的職能。這讓作為局長的張國寶在籌劃建設大型煤礦、解決煤炭短缺問題時也頗感為難。
張國寶說:“建大煤礦誰不想建?很大一個問題,現(xiàn)在資源配置權到底在誰那里?我們這里沒有,國土資源部我看也沒完全掌握,現(xiàn)在我們知道有資源的地方都被地方政府分給三個、四個(公司)在開采。我們有沒有能力再組建一、兩個像神華這樣的大的集團?”(記者趙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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