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航局發(fā)布《關于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管理意見》(征求意見稿),國內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將實行審批制,并且對設立分公司的飛機數(shù)量、年限等條件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
繁忙機場分公司不超5個
申請設立分公司的航空公司必須具備6個條件,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對飛機數(shù)量的要求。民航局表示,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飛機應達到10架以上;在10~50架之間,原則上每增加10架方可增設一個分公司;在50-100架之間,每增加8架方可增設一個分公司;100架以上可視飛機增加情況增設分公司。每個分公司飛機不少于3架,并具有相應的基地機場保障條件。
設立分公司還要求航空公司具有三年以上的運營經驗,安全、服務、經營狀況良好。此外,航空公司還需具有飛行、機務、簽派、安保、商務等組織機構以及與投放運力相適應、符合相關規(guī)章要求的經營管理、飛行、機務、簽派、安保和商務人員等。
民航局表示,對于旅客運輸量超過1000萬人次的繁忙機場,設立航空公司、分公司原則上不得超過5個;對設立全貨運(或支線)公司或分公司的,可酌情再增1-2個;已達5個公司或分公司的,不得再設運營基地,此前已設運營基地3年以上、市場份額超過10%的,可允許其改為分公司。
據(jù)了解,新白云機場目前已有海航、深航陸續(xù)進駐,首都國際機場有南航、海航,浦東國際機場早已有國航進入。這意味著,京廣滬三大機場能夠接納的分公司數(shù)量有限。
新航空公司遭遇高門檻
記者了解到,2004年后成立的新航空公司中,只有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和東星航空的機隊規(guī)模達到了10架,奧凱、鷹聯(lián)、西部等新設立的航空公司均在標準線以下。
春秋航空新聞發(fā)言人張磊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們是在航班數(shù)量較多的機場設運營基地,由于民航局對運營基地尚無嚴格限制,所以對我們影響不大!钡硗庖患也辉甘鹈拿駹I航空相關人士表示,“分公司門檻的提高意味著航線申請的門檻也相應提高了(因為分公司才具備航班始發(fā)優(yōu)先權),這對民營航空的快速擴張極為不利。”(記者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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