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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應對物價上漲不能只靠發(fā)補貼

2010年11月12日 09:14 來源:新京報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11月10日,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說,近期大部分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建議對低收入群體予以適當的補貼,使他們的生活質量不因為物價上漲而降低。(據11月11日《山東商報》)

  不可否認,物價上漲的背后,其實有著經濟規(guī)律和價值定律在起著作用,無論成本壓力所致,抑或是投機炒作使然,物價的上漲也更多是一種經濟現(xiàn)象。既然如此,面對物價的上漲,以及由此而引發(fā)的擔憂和恐慌,相關部門固然不能視而不見,但卻并不能直接去插手市場,指點物價。所以說,“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眨眼間漲起來的物價,不可能瞬間回落。

  不僅如此,無論是超發(fā)的貨幣,還是成本的壓力,物價上漲的趨勢看來仍將延續(xù)。但是,物價可以上漲,但“肚子”卻不能長期受屈。因此,作為一種應急政策,面對物價的急漲,通過補貼的形式給予低收入群體提供必要的保障,顯然大有必要。

  但是,“發(fā)補貼”或許可解燃眉之急,卻不能當作長久之策。以當前物價上漲為例,導致這一現(xiàn)象的最根本原因其實在于通脹,而流動性過剩則是導致通脹的重要因素之一,此時此刻,給予低收入群體的補貼其實同樣也是對流動性的一個增量,最終的效果其實是促進了物價的上漲。

  因此,應對高物價,向部分人群發(fā)放補貼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真要控制住物價上漲這只老虎,其實更需要財政、貨幣政策有所作為和擔當。

  □吳江(江蘇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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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曄君】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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