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7日電 昨天,當千里迢迢趕到北京的浙江修鞋匠陳啟昌將一面寫有“廉潔執(zhí)法,一心為民”的錦旗雙手遞交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宇剛的手中時,又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據(jù)北京晚報報道,那些有著不公正遭遇、無錢又無權的外地在京打工人員,已經(jīng)把法律援助作為為自己討回公道的一個重要途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目前辦理的251件民事案件援助中,75%援助的是外來打工者。
該報道說,原在北京朝陽區(qū)酒仙橋大山子社區(qū)附近以修鞋謀生的陳啟昌,因為為人友善,生意越來越紅火,但這卻惹惱了附近的一位同行尹某。去年10月2日,尹某因為生意與陳啟昌發(fā)生口角,尹把陳左手食指打傷致骨折。受傷后沒有了收入,治傷又要花錢,要求經(jīng)濟賠償卻遭到尹某的無理拒絕。無奈之中,陳啟昌來到了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在中心值班的匯澤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大瑩律師非常熱心地接過了這個案子,并在短短一個星期時間內(nèi),為受害人討回了公道,使其獲得了合理的賠償。一時間,法律援助幫助窮困潦倒的外地修鞋匠打贏官司的事,在務工人員中傳為佳話,也使更多的人知道法律援助可以為他們提供幫助。
“到法援中心尋求法律援助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工傷勞動糾紛最多,一些用人單位往往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或者不給他們上保險,出了工傷、糾紛甚至不聞不問。這些外來打工者請不起律師,在極其貧困求助無門的情況下他們找到了法援中心!睋(jù)北京市法援中心的一位常律師介紹,她所經(jīng)手的法律援助案件,勝訴率在90%以上。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有關人士說,外地在京務工人員尋求法律援助時,應備有經(jīng)濟狀況收入證明,證明自己月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確無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同時還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暫住證和務工證以及法律援助申請書等。屬民事案件的,可直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也可在所在區(qū)法援中心尋求法律援助;屬刑事案件的,則必須在所在區(qū)法援中心辦理;法律援助中心將在收到申請10日內(nèi)進行審查并答復當事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光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