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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結婚卻想當媽媽 “非婚媽媽”問題多多

2002年11月10日 15:12

  中新網11月10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不想結婚,卻想當媽,確實是一部分女性的“非分”之想,F(xiàn)在,她們找到了輔助生殖技術的“大本營”——北京大學第一醫(yī)院婦兒醫(yī)院,這是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的。

  北大醫(yī)院負責試管嬰兒技術的李曉紅教授告訴記者,雖然這些女性的數(shù)量不多,但每年都會有四五位女士專程找到醫(yī)院,要求通過試管嬰兒技術使自己成為母親——當然,孩子的父親來自“精子庫”。這些勇敢者都是獨身女性,年齡不小,而且大多數(shù)人文化素質較高,職位不低,收入也相當可觀。對于她們來說,做這樣一個手術,錢根本不是問題。

  到目前為止,北大醫(yī)院已經可以成熟地實施第一、二、三代試管嬰兒技術,實現(xiàn)“非婚媽媽”的技術要求并不難。但是,李教授說,那些想成為“非婚媽媽”的女士最終都因為“三證”不齊備而未能接受手術。(三證是指:身份證、結婚證和生育證)

  據記者了解,北京市目前尚無針對“非婚媽媽”的相關生育條例。而吉林省日前已經出臺了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條例》第30條第2款規(guī)定:“達到法定婚齡決定終生不再結婚并無子女的婦女,可以采取合法的醫(yī)學輔助生育技術手段生育一個子女!睏l款中強調了采取“合法的醫(yī)學手段”(不包括克隆),適用的婦女可能曾經有過婚史,但尚無子女,又決定不再結婚。有關人士認為,在現(xiàn)代社會中不想結婚卻希望有一個親生子女的女性不在少數(shù),《條例》的頒布體現(xiàn)了對這部分人的生育權及女性“獨立自主”的尊重。

  但專家同時指出,“非婚媽媽”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假如“非婚媽媽”在孩子尚未成人時意外死亡,孩子該由誰撫養(yǎng)?孩子生理上的父親是否該承擔一定的撫養(yǎng)責任?這個孩子是否該履行贍養(yǎng)其生理父親的義務?在缺乏父愛的家庭里長大,對孩子是否公平?這些矛盾若處理不當,相關的知情權、繼承權、撫贍養(yǎng)權爭端將在若干年后出現(xiàn)。(王會)


 
編輯:葉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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