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7日電 從今年7月起,北京市開始為在北京服務滿3年的外地人才辦理寄住證換戶口簿手續(xù)。據(jù)稱,年內約有百名外地進京的人才辦理該手續(xù),成為北京市民。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于1999年6月24日頒發(fā)《北京市引進人才和辦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的暫行辦法》,其中規(guī)定:高新技術企業(yè)、民營科技企業(yè)和跨國公司地區(qū)總部及其研究開發(fā)機構引進緊缺人才,可辦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證》,在購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學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北京市工作寄住證》工作滿3年者,可由用人單位推薦,經主管人事部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批準,辦理調入北京的手續(xù)。
據(jù)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約有400名持工作寄住證的引進人才,此次辦理正式調京手續(xù)的是1999年進京并在當年首批辦理寄住證的人才,今后北京市將陸續(xù)為寄住證滿3年的人才辦理同樣的手續(xù)。
為此,有關部門提醒寄住證持有人:寄住證有效期限為兩年,在有效期屆滿一個月內須經市人事局批準,辦理延期手續(xù),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寄住證失效;中途換工作的人員,須辦理新的寄住證,等新證滿3年方可辦理正式調京手續(xù);進京后又因故離京的人員,其寄住證須交回原單位并由市人事局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