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日電(記者吳慶才)澳門回歸之后,人權不僅繼續(xù)受到保障,而且還發(fā)展了豐富了,澳門社會和澳門人權事業(yè)正在經歷歷史性的輝煌。
這是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黃漢強在此間舉行的“東方文化與人權發(fā)展”國際研討會上表示的。
作為回歸前的“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以及回歸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黃漢強有著很深的感觸。他介紹說,在“澳門基本法”的起草當中,澳門居民最關心要求最多的就是第三章“居民的權利和義務”,他們要求對人權作出充分的保障。而起草結束后,又是澳門居民最為滿意和外界最為欣賞的一章。這一章涵蓋的人權內容,不僅將澳門人原來享有的人權保障全部保留,而且還加以擴闊。
黃漢強指出,澳門回歸之后,澳門特區(qū)政府在“基本法”的保障下,奉行“以民為本”、“為全體澳門市民服務”的施政理念。落實居民權利,克服了回歸前存在的困難,取得特區(qū)開局良好的政績:澳人治澳意識高,積極支持政府施政,治安迅速好轉,經濟復蘇,政通人和,社會穩(wěn)定。如今,澳門又是以人均生產總值一萬七千美元而位列亞洲第五的發(fā)達地區(qū),并因此被稱為“亞洲瑰寶”、“東方寶石”而大放異彩。
黃漢強最后說,在四百年前澳門就成為東西方貿易的樞紐以及中西文化交匯中心和門戶,而今天,在澳門,依然隨處可以看到中西結合、多元共處的文化形貌,在開放、包容、外向、自省的文化精神以及人情味濃厚的社會氛圍中,所有文化,所有人權均得到尊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