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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勝訴后說總算出了這口氣 2002年05月13日 06:03 中新社南京五月十二日電(記者王國安)今天在南京舉行的“李秀英名譽損害案勝訴情況說明會”上,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李秀英說,她總算出了這口氣。 本月十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李秀英名譽損害一案作出判決,原告李秀英勝訴。專程從日本趕來南京的渡邊春己律師在今天舉行的“李秀英名譽損害案勝訴情況說明會”上說,李秀英的勝訴,說明南京大屠殺的事實是任何力量都無法否定的。同時,這也是對日本近年來日益活躍的右翼勢力的一個打擊。 今年八十二歲的李秀英老人是南京大屠殺典型的受害者和幸存者。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侵華日本兵在南京五臺山一學校地下室企圖強奸懷有身孕的李秀英,遭到她的反抗,三名日本兵用刺刀在李秀英面部、腹部、腿上留下三十七處刀傷。經(jīng)美國醫(yī)生搶救,李秀英雖然幸存下來,但孩子還是流產(chǎn)了。 李秀英的遭遇分別在美國醫(yī)生威爾遜和美國傳教士麥卡倫、德國西門子(南京)公司經(jīng)理拉貝和美國牧師馬吉的日記、電影和照片中都有記錄。 一九九八年,日本松村俊夫卻在其著作的《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一書中說李秀英是假證人,認為馬吉牧師照片上的人與李秀英不是同一個人,對這位受害者表示懷疑。日本和平友好人士立即強烈譴責松村一書是對李秀英的二度傷害。 一九九九年,日本渡邊春己等二十多位律師組成律師團為李秀英提供訴訟代理,并幾次來南京取證。同年九月十七日以“損害名譽”為由正式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起訴《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作者松村俊夫、發(fā)行人相澤宏明以及出版商株式會社展轉(zhuǎn)社,要求三被告賠償一千二百萬日元,并在日本有關(guān)媒體刊登道歉書。 經(jīng)過兩年多的審理,東京地方法院五月十日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向原告李秀英賠償一百五十萬日元,但不支持在媒體上道歉。據(jù)悉,這是有關(guān)南京大屠殺的官司中國人第一次勝訴。 此間有關(guān)專家認為,李秀英的勝訴是日本法院有關(guān)南京大屠殺問題審判的一個突破。但不支持在媒體上道歉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這反映出日本政治的現(xiàn)實,是日本有關(guān)地方法院與日本右翼勢力作出的一種讓步。 在今天的報告會上,李秀英老人表示,這不是賠償多少錢的問題,而是是否尊重歷史以及人的尊嚴的問題。她說,對日本右翼分子的斗爭還未結(jié)束,她要好好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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