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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晉生:“法輪功”的邪教本質(zhì)昭然若揭

2001年09月05日 10:27

  山西省安澤縣 劉晉生,男,26歲,文化程度高中,安澤縣電業(yè)局。1998年11月開始修煉“法輪功”。

  本人自述及控:

  “法輪功”組織大搞“教主崇拜”,令弟子們膜拜李洪志這個萬能的“救世主”,企圖從精神上主宰和操縱練功者,對練功者實行嚴格的精神控制,通過引誘“成仙”,洗去腦中“惡念”、恐嚇“末世論”等對練習者進行精神控制的目的,曾幾何時,凡是李洪志講的話必須要聽,凡是李洪志要求的事必須要照做,而且絕對不允許有一絲懷疑,這已成為一個“法輪功”練習者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條,即使有誰看出他講的東西有明顯的錯誤,我們也是極力掩蓋、粉飾、回避,不敢正視、不敢觸及,人人發(fā)自內(nèi)心的敬畏造出來的“神”反過來抑制了我們的理情,我們象木偶一樣地失去了自己的主觀思考能力,腦中只有李洪志所講的每一句話,而耳朵聽不進去任何一個人的意見,把所有在人世間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李洪志這個“天上的救世主”、“萬年不遇的普渡神”身上。

  “法輪功”組織編造了形形色色的歪理邪說。人為地制造恐懼心理和恐怖氣氛,以使練習者能膜拜和不顧一切地追隨他這個萬能的“救世主”,并使很多練功者在“消業(yè)論”的影響下,胎誤治病時間或死或傷或精神恍惚甚至失常。在李洪志的指點中,使我錯誤地認為人生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返本歸真”、“回到天國世界,唯一可做的事就是放下一切“執(zhí)著心”放下一切“有為”理想和追求,放下一切親情、包括父母之情、兒女之情、夫妻之情、友情,專心地按《轉(zhuǎn)法輪》一書中所言去修練,最終脫離常人社會面,回歸“金光閃閃的天國世界”、“成為大自在的佛道神”。至于身外的家庭幸福、社會安定、國家前途,統(tǒng)統(tǒng)與己無關(guān),漠不關(guān)心,F(xiàn)在看看,這哪是無私無我,而是極端的個人利己主義,是一個私心很重又不承認的人。

  中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組織以來,“法輪功”組織的邪教本質(zhì)昭然若揭,其妄圖與社會和法律抗衡、與國家和人民為敵的真面目大白于世人面前。然而,投靠西方反華勢力的李洪志賊心不死,蒙騙煽動受其精神控制的“法輪功”頑固分子鋌而走險,甚至不怕置“法輪功”癡迷者于死地,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在天安門廣場發(fā)生的“法輪功”癡迷者自焚事件就進一步暴露了“法輪功”邪教組織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邪教本質(zhì)。事件發(fā)生后,“法輪功”在美國的“發(fā)言人”張和平和香港的“負責人”簡鴻章迫不及待地分別接受記者采訪,發(fā)表講話異口同聲地表示:這件事件與“法輪功”根本無關(guān),宣稱“自焚的人不是法輪功學員”,甚至污蔑是中國政府“栽贓陷害我們的一種手段”。西方某個國家也趁機將這一事件與人權(quán)問題相聯(lián)系,對中國橫加指責。在事實面前,張和平之流巧言令色,破綻百出的狡辨不攻自破,李洪志一伙慣用的捏造事實、混淆視聽的伎倆暴露無疑。事實充分證明,這起震驚國內(nèi)外的自焚事件不僅與“法輪功”有關(guān),而且完全是執(zhí)迷不悟、中毒很深的“法輪功”癡迷者所為,是一起有預(yù)謀、有組織、有目的的行動。自焚者的行為,到天安門廣場“升天”和“圓滿”的念頭,甚至自焚時采取的“打坐”方式、呼喊的邪教口號,清楚不過地表明他們是地地道道的“法輪功”癡迷者。鐵的事實充分表明,這起震驚國內(nèi)外的自焚事件,是李洪志直接蠱惑、唆使的結(jié)果。參與自焚的“法輪功”癡迷者劉葆榮一語道破“天機”:“來北京自焚是受了李洪志“經(jīng)文”中‘放下生死,忍無可忍’走向圓滿的影響。”躲在美國的李洪志,為了謀求其投靠的西方反華勢力邀功請賞的籌碼,顯示自己還有一點被利用的價值,不斷叫囂,“最后的圓滿”,慫恿頑固骨干分子放棄“執(zhí)著”,走出來“以身試法”。新世紀第一天,他又散布所謂《忍無可忍》的“經(jīng)文”,煽動癡迷者可以為“圓滿”而舍盡一切,“可以采取不同層次的各種方式制止、鏟除“邪惡”,不惜犧牲“法輪功”癡迷者的生命,煽動鬧事,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由此可見,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完全是李洪志蓄謀已久,一手煽動、策劃的產(chǎn)物。自焚慘劇的參與者,則是受李洪志蒙蔽、毒害控制,充當了李洪志的炮灰和犧牲品。

  這起駭人聽聞的自焚事件,更加暴露出“法輪功”邪教組織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邪教本質(zhì)。

  口口聲聲標榜“一直采取最和平的、非暴力的形式”的“法輪功”邪教組織,給中國人民造成的危害同樣磬竹難書。迄今為止,因癡迷李洪志歪理邪說,自殺和拒絕醫(yī)治藥治而死亡的人數(shù)已超過1600多人,成千上萬的家庭失去了和睦、幸福的生活。如今李洪志又誘騙“法輪功”癡迷者,甚至婦女和兒童以極端的自焚求得“升天”和“圓滿”。在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本性上,“法輪功”與世界上那些臭名昭著的邪教相比,何其相似乃爾。血淋淋的事實進一步說明,邪教“法輪功”不是維護人權(quán)而是踐踏人權(quán)。李洪志首先以“真、善、忍”教人“做好人”為誘餌,欺騙和引誘了一大批善良的人上鉤,然后對這些人實行精神控制,使他們漸漸地脫離工作,脫離社會、脫離家庭、脫離親朋好友、脫離一切正常人的生活,腦子里只有“上層次”、“求圓滿”“白日飛升”的癡夢,完全失去了自我,這哪里還有一點做人的權(quán)利和自由可言!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任何一個國家以及任何一個人都應(yīng)該是這樣。不管是哪個國家,法律履予了公民權(quán)利的同時也要求公民履行其義務(wù),以使每個公民都得到應(yīng)有的保護和尊重。一個工作單位需要秩序,一個社會需要秩序,一個國家需要秩序,世界更需要秩序?墒,現(xiàn)在回顧我的所作所為,哪一點是替國家著想、替政府擔憂呢?

  事實證明,李洪志的所謂“圓滿”就是害命,李洪志鼓吹的“圓滿”“上天堂”其實就是用他那一套愚昧、邪惡的歪理邪說欺騙練習者、愚弄練習者,用癡迷者的歪理邪說信任性命為他的險惡圖謀服務(wù),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圓滿”?哪里有什么“天國”?“圓滿”就是毀滅自己的生活和家庭,“上天國”就是斷送自己寶貴的生命。血淋淋的事實再一次告訴我,李洪志的“圓滿”就是要殘害癡迷不悟者的生命。

  我以一個幡然悔悟的原“法輪功”練習者受害者的身份奉勸那些至今還執(zhí)迷不悟的“法輪功”癡迷者,趕快脫離邪教,回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來,回到真正關(guān)心你們、愛護你們的社會和親人中來,珍惜美好的生活、珍惜寶貴的生命,千萬不要再做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的犧牲品,癡迷邪教,危害社會,危害了自身家庭。面對悲慘的一個個“法輪功”癡迷者悲劇,你們該猛醒了,應(yīng)該認清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的本質(zhì),同邪教“法輪功”組織徹底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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