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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將開展嚴打涉爆涉槍犯罪專項行動 2001年4月24日 15:59 中新網(wǎng)石家莊4月24日消息:河北省公安廳昨日召開全省治爆緝槍電話會議決定,從現(xiàn)在起到9月底,河北省將開展治爆緝槍專項行動。 據(jù)此間河北日報報道,自3月20日開始,該省公安機關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爆炸物品集中清查統(tǒng)一行動,檢查涉爆、涉槍單位31931個,破獲涉爆、涉槍案件1020起,查處涉爆、涉槍人員1636人,收繳各種炸藥53664公斤,雷管131316萬枚,導火索68982米,各種民用槍1528支,子彈12054發(fā),炮彈、手榴彈389各級,煙花爆竹4648萬頭,同時偵破一批涉槍涉爆案件。 針對涉爆涉槍犯罪的嚴重危害和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安全管理的艱巨性、復雜性,會議強調(diào),治爆緝槍專項行動是嚴打整治斗爭的一條重要戰(zhàn)線,各級公安機關要牢固樹立“槍爆無小事”思想,加大打擊力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全面落實嚴查、嚴管、嚴治、嚴打的各項措施,切實做到嚴格管理,嚴格執(zhí)法。特別是對屢教不改、造成嚴重事故、制造重大案件的違法犯罪人員,要從重從嚴懲處。 對于在專項行動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工作不深、不細、不嚴而發(fā)生涉爆涉槍案件和事故的,要依照法紀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于通風報信、辦人情案以及徇私枉法甚至直接進行涉爆涉槍違法犯罪活動的民警,要堅決追究法律責任。各地公安機關要加強地區(qū)間協(xié)作,決不允許以任何理由搞地方保護,對不配合工作甚至阻撓其他地方公安機關依法辦案,包庇、放縱犯罪嫌疑人的,要堅決追究公安機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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