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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觀察:讓弱者打得起官司 2001年3月16日 07:56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電 題:讓弱者打得起官司 中新社記者 王巖 弱者能打得起官司嗎? 對這一中國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所作的報告中再次強調(diào),法院作出鄭重承諾,讓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經(jīng)濟困難交不起訴訟費的群眾,打得起官司。 “弱者打不起官司是現(xiàn)在社會的一種現(xiàn)象!比舜蟠、湖北省羅田縣鳳山鎮(zhèn)曬谷石村的中共黨支部書記陶武成如是說。他認為所謂“弱者”并不僅僅指那些貧窮的人,還包括和對手相比政治、經(jīng)濟條件相對弱小的群體。 作為一名來自基層的農(nóng)民代表,陶武成對此深有體會。他分析道,弱者打官司往往輸在“權”與“錢”的較量上,經(jīng)濟實力拼不起和政治背景比不起,是他們打不起官司的主要原因。加上司法隊伍里還有很多“害群之馬”,憑借他們手中的特權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他說,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好,法院說得再好也不能解決弱者打官司的問題。 去年七月,最高人民法院開始實施《關于對經(jīng)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guī)定》。人大代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毛宇峨介紹說,目前很多法院都有法律援助中心,對交不起費用的群眾采取減、緩、免交訴訟費的措施。同時司法部規(guī)定,每個律師每年都要義務辦幾起案件,幫助弱勢群體打官司。 “總而言之,我們希望法院能兌現(xiàn)承諾!苯裉煨卵a選為全國人大常委的賈志杰這樣對記者說。他認為,法院提出這項承諾很得民心,但落實上還有很大差距,目前社會上仍有有理卻打不起官司的人。法院應該制訂出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來予以保證,不要使之成為空話!(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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