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8日電 據(jù)北京晚報報道,女青年方麗(化名)剛剛結婚,昨天,本應沉浸在新婚甜蜜中的她向北京西城法院遞交訴狀,要求撤銷與丈夫劉健的婚姻關系。原因是她和丈夫結婚全是因為對方趁人之危拍下了她的裸照相脅迫。
方麗起訴稱,她和劉健因為工作關系相識,認識不久劉健就要求和方麗交朋友,但是方麗還只當對方是好朋友。一天,方麗去劉健家做客時突然生病,劉健忙前跑后地照顧方麗,而且以自己家離醫(yī)院近為由請方麗在他家暫住。由于身體原因,方麗當時確實無法照顧自己,再加上對劉健的信任,方麗答應了。
住了幾天,劉健的悉心照顧讓方麗放松了警惕。一天晚上,劉健摸入方麗的房間,用數(shù)碼相機給方麗強行拍下裸照。方麗氣憤地想要回到自己宿舍,劉健卻威脅道,如果方麗不和自己談戀愛、離開他的家,就將裸照公開。想到可能發(fā)生的后果,方麗只好留了下來。
方麗說,雖然趁劉健不在家時,她也曾偷偷跑了出來。但劉健隨即就會以裸照相威脅,讓方麗跟隨自己回家居住。在家中,劉健對方麗可謂是恩威并施,嘴里說著要廝守一生,做的事卻是監(jiān)視方麗的一舉一動。不僅如此劉健還要求方麗和自己結婚,并威脅如果不結婚就要將裸照發(fā)給她的父母和同事。
在又恨又怕的心情下,方麗隨劉健辦理了結婚登記;楹蠓禁愓J為,他倆的婚姻關系并非是基于愛情自愿建立起來的,是受到了丈夫的威脅和逼迫,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人身受到其控制的情況下進行的結婚登記!痘橐龇ā芬(guī)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脅迫。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