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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安部反恐局負責人談防范控制恐怖主義立場

2006年08月26日 18:51

    2006年8月3日,寧夏武警某部反恐中隊戰(zhàn)士冒著35攝氏度的高溫酷暑,苦練散打、越障、攀登、一槍斃敵等軍事技術,精心磨礪反恐、處突的制勝之劍。該部官兵冬練三九、夏練三伏,多次圓滿完成執(zhí)勤、處突、反恐任務。 中新社發(fā) 張波wj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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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8月26日電 據(jù)新華網(wǎng)報道,在中哈聯(lián)合舉行反恐演習之際,公安部反恐局副局長趙永琛向中外記者介紹了中國防范和控制恐怖主義的基本立場。

  第一,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恐怖主義危害無辜民眾的生命和安全。從各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國際安全出發(fā),無論恐怖主義以何種方式出現(xiàn)在何時、何地、針對何人,國際社會都應采取一致的反對立場,絕不姑息。國際社會應采取立法、行政、司法等一切必要措施堅決打擊恐怖主義。

  第二,反恐不能持雙重標準。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都是國際社會的公害,所以,任何國家或政黨、團體不能基于政治目的或其他目的,在對待恐怖主義問題上搞雙重標準。

  第三,反恐應有利于維護人類的和平與安全,促進社會文明進步與繁榮。國際社會為打擊恐怖主義所采取的措施、手段和方法,都應有利于維護地區(qū)及世界和平的長遠利益,有助于緩解和解決國際和地區(qū)緊張局勢。而不應加劇民族矛盾、宗教仇恨、文明沖突和人民隔閡。反恐應成為不同文明相互交流和借鑒的新契機、對話與融合的新起點、共同進步和繁榮的新動力。

  第四,反恐要遵守《聯(lián)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基本準則。反恐行動應符合《聯(lián)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及國際法準則。應證據(jù)確鑿,目標明確,避免傷及無辜,不能任意擴大打擊范圍。國際反恐斗爭的勝利有賴于切實以《聯(lián)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為指導,有賴于國家間的團結與協(xié)作。

  第五,反對將恐怖主義問題和特定的宗教或民族相聯(lián)系。文明的多樣性是人類生存和發(fā)展的基礎,不能通過嚴厲的反恐手段包括軍事打擊來解決不同文明的沖突和矛盾。任何將恐怖主義問題和特定的宗教或民族相聯(lián)系的企圖和做法都是不得人心的。各國應加強不同國家、民族間的相互理解與對話,尊重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信仰及其價值取向,而不是加劇不同民族、文明之間的對立。

  第六,反恐要標本兼治。各國應充分運用政治、經(jīng)濟、外交、軍事、法律等綜合手段加以應對,而不單純依靠武力來解決恐怖主義問題;應積極致力于解決發(fā)展問題,而不是繼續(xù)擴大貧富差距,從而造成不平等和社會矛盾;只有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jīng)濟新秩序,真正實現(xiàn)共贏、共享、共存的全球發(fā)展戰(zhàn)略,才能有助于更好地鏟除恐怖主義滋生的根源。(魏武、賀占軍)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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