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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8歲“少女母親”難忍暴力 想殺38歲"養(yǎng)父"

2006年08月21日 15:33

  中新網(wǎng)8月21日電 據(jù)春城晚報報道,“他往死里打我,做夢我都想把他殺了,我不知道自己該怎么辦?” 8月17日,一名18歲的“少女母親”,帶著一個9個月大的女兒希望能夠早點擺脫“家庭暴力”,她不僅到云南省婦聯(lián)去尋求幫助,還咨詢了律師。

  這名未婚先育的母親叫小文(化名),據(jù)她講述,她剛出生一個月,就被親生父母遺棄了,從此就與一名身患殘疾的養(yǎng)母相依為命。15歲那年的一天,她在撿垃圾時遇到一位比她大20歲的“爸爸”后,她就被霸占了,從此打罵就成了家常便飯。

  小文的養(yǎng)母盧女士家住云南昆明市馬街,她說,18年前,一對外地夫婦在她家隔壁租房子住,當時小文才出生一個月,這對夫婦找到盧女士后,請求她幫忙照看小文,并答應每個月給她10元錢的費用。付了一個月后,他們就突然消失了,她只好收養(yǎng)了小文。盧女士說,小文是個懂事的孩子,上完小學就因沒錢而沒有繼續(xù)讀書了,14歲就輟學回家撿破爛養(yǎng)活自己。15歲時,一切都變了,小文經(jīng)常不回家,幾個月后,還帶回一個比她大20歲的男人。再后來,小文就跟這個男人走了,但每隔幾天,她就會遍體鱗傷地跑回來,讓養(yǎng)母心疼不已。盧女士說:“每次都渾身是血,讓人心疼死了,有一次她差點就跳樓自殺了!

  據(jù)小文回憶,15歲那年的一天,她和撿破爛的小伙伴去撿瓶子,當她們走到一個宿舍區(qū)時,一名30多歲的男子一直在緊盯著她,并和她說:“你來跟我做飯,我每個月給你200元錢!毙∥拇饝恕5侥凶蛹液,小文知道男子姓沈,當時35歲。第一天,沈某讓小文掃掃地,做完飯還叫小文一起吃。當天晚上,小文要回家時,沈某突然抱住她,沈某說:“孩子別怕,你就把我當做你爸爸,爸爸抱抱你。”當時小文還覺得有點溫暖。第二天,小文又到沈某家“上班”,剛進家門,沈某從后面抱住了她……。從此,一名15歲的少女就被霸占了。

  在一次次被強奸后,16歲時她懷上了沈某的孩子,醫(yī)生說還是雙胞胎,但沈某堅決讓小文打掉孩子,最后,她到一家醫(yī)院做了流產(chǎn)手術。17歲時,她又一次懷孕了,并生下了一個小女孩,現(xiàn)在已有9個月了,長得比小文還要白、胖。

  小文說,在與沈某生活的3年里,她經(jīng)常被沈某打罵,最慘的一次發(fā)生在她第二次懷孕的時候,因為一點小事,沈某就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按在墻上用拳頭打,當時,她眼睛一黑,口吐鮮血,就昏迷過去了。在過后的一年多時間里,小文被打了50多次。在與沈某相處的3年里,小文一直想逃跑,但沈某總是威脅她說:“你敢跑,我就殺了你全家。”因為害怕,小文一直不敢報警,更不敢逃跑。

  10天前,小文再次遭受了“家庭暴力”后,忍無可忍就抱著孩子逃了出來。聽了小文的遭遇后,云南省婦聯(lián)的接待人員表示要為她做主,要盡量幫小文和她的孩子維權。同一天,云南天臺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尚顯達當即表示必要時愿意免費為她提供法律援助。

  尚顯達認為,根據(jù)《婚姻法》規(guī)定,未滿18歲的小文與沈某屬于無效婚姻,是非法同居。如果小文15歲就與沈某同居了,那么沈某不僅要受到道德的強烈譴責,而且還涉嫌犯強奸罪。就此,他建議小文通過司法機關追究沈某的刑事責任。另外,如果小文確實經(jīng)常遭沈某毆打,那么沈某還涉嫌犯故意傷害罪,小文可以通過自訴或者公訴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如果小文愿意,他愿意為小文提供法律援助,免費為她打官司。尚顯達還談到了小文的孩子,認為這個非婚孩子同樣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沈某應該負擔起撫養(yǎng)義務,給孩子提供生活費與教育費,如果他拒付,小文應該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目前,小文已報了案,警方已經(jīng)為她備案,并將盡快展開調(diào)查。(張揚)


 
編輯: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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