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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合川襲警案主兇一審判死刑 判決書長達36頁

2006年08月03日 06:42

  鄰水縣緝毒警察陳一在合川街頭被搶走佩槍,并被曹學川等人殺死案昨日在市一中院一審宣判:動刀的李果被判處死刑,搶走陳一佩槍的曹學川被判處無期徒刑。

  昨日上午11時許,公開宣判正式開始。由于判決書長達36頁,審判長花了近1個小時才讀完。第一被告李果聽到自己被判處死刑時,臉色突然變得蠟黃,顯出失魂落魄的樣子。隨后,他表示要上訴。而搶走佩槍,并煽動他人殺死陳一的曹學川則表示先“考慮”再說。

  當初叫陳一的朋友柳楊來“喝酒”而挑起事端的簡勇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龍黎、周訓華、逯遠、楊華等人分別被判處11年至4年有期徒刑。

  由于曹學川等人均認為陳一有過錯,昨日宣判時,法庭明確認定鄰水緝毒警陳一在糾紛中無過錯。

  除承擔刑事責任外,曹學川等人還被判決連帶賠償柳楊及陳一的家人共計27萬余元。

  陳一的父親陳世洪說,唯一的兒子被殺害,再多的賠償都不能撫平內(nèi)心的傷痛,他和妻子至今仍沒從喪子之痛中恢復!拔覀兾ㄒ坏男脑甘菄缿蜌⑷藘词帧!狈蚱迋z聽完宣判后,情緒十分激動。陳一的媽媽傷心過度,幾次差點哭暈。

  案情回放:

  去年9月19日凌晨2時許,在合川市濱江路上吃飯的簡勇叫途經(jīng)此處的柳楊來喝酒,并用“不來喝酒是我兒”等語言挑釁。隨后,雙方發(fā)生糾紛。當龍黎提啤酒瓶準備打柳楊時,陳一拔出槍并表明自己是警察。曹學川在陳一表明身份后,聲稱“警察有啥子了不起的,還不是一樣弄。”并煽動其他人繼續(xù)對陳一和柳楊毆打、刺殺,導致陳一死亡、柳楊重傷。 (易守華 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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