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圖 片|圖 片 庫|圖 片 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chǎn)經(jīng)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臺灣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臺“立法院”咨函陳水扁 20日前決定罷扁案答辯

2006年06月13日 13:24

  中新網(wǎng)6月13日電 臺“立法院”今天(13日)通過“罷免總統(tǒng)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王金平隨即批示“立法院”咨文通知陳水扁,陳水扁最遲在20日前決定是否提答辯書,函復“立法院”。

  據(jù)“中央社”報道,目前臺“總統(tǒng)府”尚未決定是否提出答辯書。王金平說,他也不清楚陳水扁最終是否答辯,但“罷免案”順利付委后,他已在議場批示函扁公文。

  據(jù)了解,“立法院”以咨文方式函送“總統(tǒng)府”,若陳水扁選擇答辯,14日起算7天,應于20日前以“總統(tǒng)咨文”方式函復“立院”,由“立法院”秘書處收文轉交議事處。

  “立法院”院會同時通過程序委員會建議,決定6月21日、22日、23日及26日4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罷免案”。審查后提報院會27日記名表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