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三十一日電 北京市二中院判處劫殺出租車司機并致二人死亡七人受傷的艾緒強死刑。三十日在法庭上,這名三十二歲的河南籍男子供認,劫車撞人是因為要報復社會,報復富人,并稱“現(xiàn)在十個城里人有九個都是黑心的。”
據(jù)本案審判長講述:二00五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十時許,艾緒強騙乘司機李文發(fā)的出租汽車,并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將李刺死。隨后,艾開著出租汽車沿王府井大街由北向南急速沖撞,先后撞到九名行人。致五十三歲的陳某、十九歲的楊某身亡,另有七人受傷。
法院判決認為,艾緒強為報復社會,采用暴力手段,致多人死亡和受傷,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搶劫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兩罪并罰,一審判處其死刑,并賠償七名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共計一百零萬元人民幣。
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在法庭上,當被問及為何要殺害并非富人的出租車司機時,艾緒強對此表示遺憾,他說就是想把司機砸暈,可是司機反抗,就用本來想自己自殺用的刀把司機扎死了。此外,在整個庭審過程中,艾緒強沒有一絲悔意。判決后,艾緒強試圖讓自己面部肌肉松弛,保持微笑。
承辦法官表示,法庭認定艾緒強沒有任何法定從輕或減輕的情節(jié),所以適用最高刑罰死刑。
艾緒強的辯護人此前在開庭審理時曾為他辯護,理由是艾緒強并非以圖財為目的,搶車行為不單獨構成搶劫罪。在庭審之前,艾緒強也曾經(jīng)提出自己“精神有問題”,但經(jīng)偵查部門司法精神鑒定,艾只是既往患有神經(jīng)官能癥,沒有精神病的機理。且艾緒強作案經(jīng)過預謀,犯罪時意識和控制能力都正常,目的明確,實施犯罪行為時有完全的行為能力。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但此案還有令法官為難的一點就是,艾緒強的可供執(zhí)行的個人財產(chǎn),賠償金很可能執(zhí)行不了。而幾次庭審,艾緒強的家屬也未到庭,因此也不能指望死者家屬從艾的親人那里獲得賠償。兩位死者的家屬曾提出將艾的器官拍賣以獲取賠償金,法官表示,這個要求在法律上也行不通。
據(jù)介紹,艾緒強來自河南農村,兄弟姐妹六人,他小時候和胞弟打鬧時被打瞎了一只眼睛。艾緒強曾有一段短暫的婚姻,離婚后到北京和哥哥一起打工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