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30日電 華商報消息,憑海巖劇《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愛人》而走紅的內(nèi)地小生印小天,今年2月曾經(jīng)因為廣東潤視延遲支付演出酬勞,將“東家”告上法庭。廣東潤視昨日在廣州召集全國媒體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宣布反訴印小天違約。兩案合并將于今年7月6日上午在廣州天河區(qū)人民法院開庭。而潤視訴印小天“違約”主要包括四件事情:拍戲擅自離開劇組、拒絕錄音、私自旅游和私自接片等。
經(jīng)紀公司稱,2005年8月31日,印小天參與蘇州福納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拍的電視劇《派克式左輪》期間,未經(jīng)劇組同意擅自離開劇組,直至9月3日才返回,嚴重影響了拍攝進程。經(jīng)紀公司賠償福納公司9萬元人民幣。印小天在應當參與《派克式左輪》劇集補錄音工作的重要時刻,私自前往澳大利亞旅游。而且印小天視公司為其“演藝經(jīng)紀事業(yè)獨家經(jīng)紀人”的條款于不顧,私自參與《美夢人生》劇集的拍攝,嚴重違約。
昨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到印小天。他稱,早在今年3月2日,他就以與公司提出解約為由,向廣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追究公司違約責任,“公司表示如果我單方違約,就要將我告上法庭,不得已,我只好通過法律手段達到與公司解約的目的!
而促使印小天與公司解約的原因,是他認為公司不夠專業(yè)。印小天表示他告公司并不是為了錢。(記者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