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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逐條解讀15條房地產調控措施

2006年05月30日 09:11

    5月29日,據中國建設部披露,目前建設部正在醞釀房地產三限制“量化指標”,即對新開工項目限比重、限面積、限價格。今后,在各地新開工的住宅建設項目中,地方建設部門將對住房面積、銷售價格事先做出明確限制性規(guī)定,不符合這個規(guī)定的,將不能開工。同時,中小戶型、中低價位的住房建設項目占全部住房建設項目的比重也會做出明確規(guī)定,超過比重的高檔住房項目將會被限制開工建設。圖為5月29日,湖北宜昌正在建設的某商品房住宅區(qū)。 中新社發(fā) 劉君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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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一)制定和實施住房建設規(guī)劃。要重點發(fā)展?jié)M足當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各級城市(包括縣城,下同)人民政府要編制住房建設規(guī)劃,明確“十一五”期間,特別是今明兩年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目標,并納入當地“十一五”發(fā)展規(guī)劃和近期建設規(guī)劃。各級城市住房建設規(guī)劃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會公布。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人民政府要將住房建設規(guī)劃報建設部備案;其他城市住房建設規(guī)劃報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各級建設(規(guī)劃)主管部門要會同監(jiān)察機關加強規(guī)劃效能監(jiān)察,督促各地予以落實。

  【點評

  這次國家九部門圍繞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wěn)定住房價格出臺了15條意見,其中第一條第二條,都體現了這次宏觀調控整體的住房結構規(guī)劃的調整方向。尤其是要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將住房建設規(guī)劃報建設部備案,這一條就從源頭上加強了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在接下來的數條意見中,分別就怎樣加強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設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二)明確新建住房結構比例。“十一五”時期,要重點發(fā)展普通商品住房。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fā)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上述比例的,必須報建設部批準。過去已審批但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根據要求進行套型調整。

  【點評

  在整個15條意見中,對于建筑面積的規(guī)定將對房地產開發(fā)商產生最長遠的影響,但是也不排除大房型住宅將來由于稀缺反而價格上升的可能性。

  要達到70%這一指標,對于大中城市而言,政府至少要建設超過50%的中低價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不過這一政策短期內不會對上海產生太大的影響,因為一年半以內,上海還將有將近2000萬平方米的中低價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將要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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