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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chǎn)宏觀調(diào)控需解決三大制度缺陷

2006年05月26日 09:00

   國務院確定六條措施 加強房地產(chǎn)市場宏觀調(diào)控 中新社發(fā) 王璋聞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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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5月26日電 據(jù)《上海證券報》報道,“開發(fā)商成了貶義詞是個大問題,因為如果一個群體都變成了壞人,就不能怪某一個人!敝袊缈圃航鹑谘芯克辛⑷涨氨硎,“我認為導致中國房地產(chǎn)不和諧有三大制度缺陷,這是需要宏觀調(diào)控解決的!

  尹中立表示,第一個缺陷是住房保障制度的缺陷。“沒有一個國家實行純粹市場化的手段解決住房問題,這是中國住房改革需要反思的地方。政府想根本解決住房市場不和諧問題,一定要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第二是稅收缺陷,這是中國房地產(chǎn)市場最大的缺陷。房地產(chǎn)稅收應該三個環(huán)節(jié)都應該征收,在建造、轉(zhuǎn)讓、持有都應該征收,但是在中國前兩個環(huán)節(jié)有稅,后面一個沒有稅。這樣會導致囤積住房,還有很多人把住房作為財富儲存的手段,因為持有住房不需要支付除了資金以外的任何成本。”

  “第三是土地要素缺陷。老百姓本不應該為土地支付高額的代價,但土地政策上的缺陷,卻導致交易費用迅速增長!(柯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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