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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為奪金爭搶丁俊暉 體育總局裁定神童歸屬

2006年05月22日 09:54

   丁俊暉聞名世界,各省開始爭搶神童。 中新社發(fā) 武仲林 攝


  中新網(wǎng)5月22日電 臺球“神童”丁俊暉在第三屆全國體育大會賽場還沒露面,一場對他的“爭奪戰(zhàn)”就讓他占盡了風(fēng)光!北京晨報報道,毫無疑問,他代表誰家出戰(zhàn),幾乎就鐵定可以為誰家增加金牌。于是,去年底,全國體育大會報名時,廣東、上海、江蘇、北京四地同時提出要丁俊暉代表本地參賽。

  四地爭搶丁俊暉

  四家爭“神童”,各有其理由。廣東方面認(rèn)為,丁俊暉曾長期在東莞打球,也注冊在廣東的俱樂部。在上屆全國體育大會上,丁俊暉就代表廣東參賽,并奪得了金牌。上海的說法是,丁俊暉現(xiàn)在生活在上海,他的父親還在上海開了一家球房,讓他代表上海參賽理所當(dāng)然。北京的理由則是,丁俊暉與北京方面簽有協(xié)議,必須代表北京出戰(zhàn)。

  北京的意見似乎得到了中國臺球協(xié)會的支持。今年初,中國臺協(xié)曾決定,由于注冊原因,丁俊暉在第三屆全國體育大會斯諾克預(yù)賽中將代表北京出戰(zhàn)。孰料,得知這一消息后,江蘇省體育局馬上致函國家體育總局,提出丁俊暉應(yīng)該代表江蘇。理由有四:一、丁的戶口在江蘇省宜興市;二、丁是江蘇省無錫市的城市形象代言人、2005年無錫市青年標(biāo)兵,這足以證明他是地道的江蘇人;三、全國體育大會規(guī)則規(guī)定,以各省市為單位組織參加大會,運(yùn)動員注冊交流應(yīng)經(jīng)過當(dāng)?shù)赜嘘P(guān)部門同意,而江蘇省體育主管部門并沒有收到丁的任何注冊交流資料;四、丁曾在公開場合多次表示愿意代表江蘇參加第三屆全國體育大會。

  丁俊暉一仆二主

  在第三屆全國體育大會召開前夕,國家體育總局相關(guān)部門作出決定:在本屆體育大會中,丁俊暉在個人賽中代表江蘇,在團(tuán)體賽中代表北京,但這只限于本屆體育大會。丁俊暉最終的歸屬似乎仍未確定。

  國家體育總局有關(guān)部門的這一裁定,平息了江蘇的怨氣,但并未讓廣東服氣。廣東代表團(tuán)曾就此事多次向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競體司和小球中心提意見,但目前還沒什么結(jié)果。

  “神童”爭奪戰(zhàn),對丁俊暉來說是風(fēng)光的事,而對于中國臺球界,卻是一件尷尬事。為爭奪一個人才,不惜以省、市名義反復(fù)向國家體育主管部門申訴,這種出奇的“求賢若渴”,實際上折射出一些地方在體育人才培養(yǎng)上的浮躁心態(tài):舍不得伏下身子來抓基礎(chǔ),只想“摘桃子”。更何況,為了一兩枚金牌而如此較勁,多少有些違背全國體育大會“淡化金牌意識”、“體育嘉年華”的宗旨。

  “神童”丁俊暉的出現(xiàn)是可喜的,但一個丁俊暉卻是遠(yuǎn)遠(yuǎn)不夠的。目前臺球運(yùn)動在中國已相當(dāng)普及,而能在國際大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高手卻寥若晨星,不能不引起重視。如此說來,丁俊暉爭奪戰(zhàn)也是一件好事,它給人們上了生動的一課: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jié)網(wǎng)!(石永紅 王恒志)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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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周刊》文章:“像丁俊暉一樣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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