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7日電 因涉及食品安全問題而一度引起舉國關注的“蘇丹紅案”今日上午將在廣州市中院開庭。
據(jù)金羊網-- 新快報消息,蘇丹紅一號的唯一源頭———廣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稱田洋公司),廣州市食品研究所服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譚偉棠、總經理助理馮永華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同時過堂受審。
田洋公司是一家主要生產辣椒油、辣椒粉等產品的復合食品添加劑公司。廣州市食品研究服務公司是銷售公司,以經營田洋牌天然色素為主。
據(jù)公訴機關指控,2002年3月份開始,譚偉棠為了使產品顏色更加鮮艷、暢銷,指使馮永華購買化工色素。在馮永華購得化工原料油溶黃、油溶紅之后,譚偉棠身為產品的研制者,在沒有對成分進行安全檢測和申請批準使用的情況下,就將油溶黃、油溶紅作為配料加入到食品添加劑當中,生產出田洋牌“辣椒紅一號”復合食品添加劑。同時還以“辣椒紅一號”為基礎,生產出“辣椒紅二號”、“餅四號”、“天然巧克力色素一號”等復合食品添加劑。
田洋公司在沒有取得衛(wèi)生許可證的情況下,大量生產上述復合食品添加劑并予以銷售(其中部分交由廣州市食品研究所服務公司銷售)。據(jù)廣州質量檢驗研究所的食品實驗室檢驗,油溶黃中蘇丹紅一號的含量是98%,因此可以說,它本身就是“蘇丹紅一號”,只是名叫“油溶黃”而已。
起訴書上還顯示,從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田洋公司生產偽劣的“辣椒紅一號”24.27萬公斤,銷售23.89萬公斤,銷售金額人民幣436.97萬元(其中通過廣州市食品工業(yè)研究所服務公司銷售3.78萬公斤,銷售金額72.1萬元)。另外,銷售偽劣的“辣椒紅二號”、“天然巧克力色素一號”、“餅四號”合計人民幣16.2萬多元。
以案說法:罪名取決于蘇丹紅危害性
據(jù)介紹,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之所以不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源于2005年3月衛(wèi)生部發(fā)布的《蘇丹紅危險性評估報告》。
該報告的結論是偶然攝入含有少量蘇丹紅的食品,引起的致癌危險性不大;按照目前在食品中的檢出量和可能的攝入量,食品中蘇丹紅含量增加10萬-100萬倍才能誘發(fā)動物腫瘤,而對人體的致癌可能性極小。
由此,蘇丹紅的危害性沒有達到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認定標準,公訴機關起訴的罪名是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曹晶晶 謝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