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對學生處分,學生如今有了專門的機構可申訴。日前,清華大學成立了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其中,申述處理委員會有3名學生代表。在這之前,北京大學也成立了專門的機構來處理學生的申訴。
2005年3月,教育部發(fā)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明確要求各高校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學生對取消入學資格、退學處理或者違規(guī)、違紀處分的申訴。清華大學第一屆委員會的九名委員由1名學校負責人、2名職能部門負責人、3名教師代表和3名學生代表組成。
(來源:北京晨報;記者 代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