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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fā)言人:中國目前不具備立即廢除死刑條件

2006年03月11日 19:45

  中新網(wǎng)3月11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新聞發(fā)言人孫華璞11日下午做客中國政府網(wǎng)和新華網(wǎng),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在回答網(wǎng)友關于“中國目前有沒有可能廢除死刑”的提問時,孫華璞說,這個問題的解決需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就中國目前的情況看,不具備立即廢除死刑的條件。中國受幾千年傳統(tǒng)文化的影響,很多人“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意識非常的強烈,“廢除死刑”這個問題大多數(shù)人不會支持,所以,在中國短期內(nèi)廢除死刑是不太容易做到的。

  孫華璞同時指出,盡管中國有死刑制度,但是從法律和審判實踐當中,對死刑的掌握是非常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死刑只適用于極少數(shù)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孫華璞還就死刑復核權何時能夠收歸最高人民法院這一問題進行了解答。孫華璞說,我掌握,為了統(tǒng)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準權,最高人民法院在積極的準備,從法律方面、組織方面、思想方面、物質(zhì)裝備方面進行準備。

  孫華璞說,目前,各項籌備工作正在按照計劃有條不紊、非常穩(wěn)妥地向前推進。如果準備好了,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會很快統(tǒng)一行使死刑復核權。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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