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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zhàn)時被擄至日的中國勞工訴訟案十日將下達判決

2006年03月10日 07:42

  中新網3月10日電  據共同社報道,二戰(zhàn)時被強擄到日本長野縣并被逼從事高強度勞動的中國勞工和遺屬,對日本政府和四家建設公司提出了總額1億4千萬日元的損害賠償要求。該案的判決將于10日下午在長野地方法院下達。

  于本月9日抵日的原告之一蒼欣書老人(79歲)在長野市內接受采訪時堅決地表示:希望日本能夠承認當時有虐待勞工的事實。原告在1997年12月提起訴訟后,已于去年5月結束審理。

  根據訴訟書的內容,蒼欣書等7位勞工在1944年5月到7月之間,陸續(xù)從中國被強擄至長野縣。為建設水力發(fā)電所,他們被逼迫進行挖隧道、搬運沙土等重體力勞動,不僅沒有一分錢的報酬而且強制勞動一直持續(xù)到戰(zhàn)爭結束。為此,勞工本人和遺族提出了每人2000萬日元賠償?shù)囊蟆?/p>

  關于類似的強制勞動和“從軍慰安婦”的問題,賠償訴訟在日本已經起訴了70起以上。而在地方法院判原告勝訴的至此共有6起。

  2004年3月新潟縣地方法院,是最早做出以強制勞動問題要求政府進行賠償判決的。此外以違反戰(zhàn)后的保護義務為理由,在劉連仁(已故)一案上在2001年7月東京地方法院也曾命令日本政府向劉連仁支付2000萬日元。

 
編輯:張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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