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漢一月十九日電 (記者 徐金波)影響中國二十多個省市兩千五百余家機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四百五十億元人民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號稱建國以來最大的金融證券案——“德隆”主案,今日上午正式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德隆系的三家涉案單位和唐萬新等七名高管,分別被指控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操縱證券交易價格以及挪用資金罪。
本案此次開庭審理時間暫定為三天。德隆主案的核心人物——四十二歲的唐萬新,曾在福布斯二00二年中國大陸富豪排行榜上名列第二十七位。他曾擔任新疆德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裁(簡稱“新疆德隆”),德隆國際戰(zhàn)略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裁(簡稱“德隆國際”),上海友聯(lián)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總裁(簡稱“上海友聯(lián)”)。
檢方指控:二00一年六月五日至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應付委托理財業(yè)務出現(xiàn)的兌付危機,“上海友聯(lián)”組織金新信托、德恒證券、恒信證券等公司,以承諾保底及可獲百分之一點九八至二十二不等的固定收益率相誘,與中國二十多個省市的三萬二千多名社會公眾和相關機構簽訂委托投資協(xié)議三萬五千八百九十份,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四百五十億零二百多萬元人民幣,最終造成一百七十二點一八億元余元無法兌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一九九七年三月開始,新疆德隆收購了新疆屯河投資股份公司等三家上市公司,“新疆德隆”、“德隆國際”先后以金新信托等為操作平臺,在唐萬新等人的決策下,由王恩奎、董公元、洪強、張龍等人操盤,長期大量自買自賣“新疆屯河”、“合金投資”、“湘火炬A”,造成三支股票價格異常波動,直至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新疆德隆”、“德隆國際”非法獲利九十八點六一億元,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二00三年一月,德隆國際資產二部經理楊利,指使會計將公司三萬美元匯至其女友賬戶作留學之用,涉嫌挪用資金罪。
二00五年四月份,因到期資金無法兌付,“德隆系”案浮出逐漸水面,有關方面指定武漢司法機關辦理其中部分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公安部今日派員前來武漢督辦此案。此前,“德隆”下屬的五家公司及三十五名高管,因涉案分別被重慶、上海、銀川、烏魯木齊、南京等地法院判刑及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