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4日電 7名韓國留學生沖著“清華大學在職教授授課”等承諾來華求學,開課后才知上了當,他們把學校告上法庭。北京日報消息,日前,市一中院對這起涉外教學合同糾紛案一審宣判,被告北京清培教育研究院、北京中青益華公司被判退還董某等7名韓國學生學費及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15萬余元。
2004年,董某等7名韓國學生在雜志上看到清培教育研究院開設(shè)大學預(yù)科班和漢語班的廣告,聯(lián)系到清培研究院,向?qū)W院交納了每人3600美元的全年學費及其他雜費。
正式開課后,董某等人發(fā)現(xiàn),教學課程及師資與廣告內(nèi)容及院方的承諾嚴重不符。董某等7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兩被告退還其學雜費共計人民幣15萬余元,并承擔訴訟費用。
一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未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開辦學習班屬于非法辦學,應(yīng)承擔全部責任。(郭京霞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