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8日電 據(jù)南京晨報報道,“我離家快一年了,現(xiàn)在有家不能回該怎么辦?”昨日,李先生道出了自己作為上門女婿的苦惱:被趕出家門一年多也無法回去。
李先生老家安徽蚌埠,在南京呆了接近一年的時間。據(jù)李先生介紹,由于自己的條件不是太好,直到24歲仍沒談妥對象。后來在別人的介紹下,他認識了一個女孩,但是對方家人很明確地提出:結婚可以,但一定要做上門女婿。
李先生說,剛開始日子還算和睦,可是半年不到,岳父岳母還有老婆都把他當作傭人使喚,老婆還經常罵他沒用,賺不到錢。2005年春節(jié)時,一頓大吵之后,李先生再也忍受不住,氣憤之下跑到了南京打工。李說,其間他多次回家,但每次都被趕了出來。前兩天更讓李先生感到萬念俱灰的是,妻子提出了離婚。
南京華庭律師事務所張偉律師認為,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男方享有居住權,夫妻之間也有相互扶助義務。(姚君祥)